根据《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医函﹝2015﹞123号)要求,经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研究审核,确定解放军总医院等12所医院为首批备案的军队医院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

从即日起10天内,对拟备案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实名反映。

联系人: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刘阳;电话:010-66886594;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2号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邮编:100842。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2017年1月12日

之前卫计委曾经公布了首批通过备案的30家医院

关于首批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名单的公告

2016年  第12号 

按照《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国卫科教发〔2015〕48号)的规定,根据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专家委员会对申报干细胞临床研究备案机构进行的材料审核和公示结果,现公布首批通过备案的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10月24日

附件:首批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地区

1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市

2

中日友好医院

北京市

3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医院

北京市

4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北京市

5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市

6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

北京市

7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天津市

8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天津市

9

天津市环湖医院

天津市

10

河北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河北省

11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辽宁省

12

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

吉林省

13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上海市

14

上海市东方医院

上海市

15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上海市

16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上海市

17

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

江苏省

18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江苏省

19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浙江省

20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江西省

21

聊城市人民医院

山东省

22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河南省

23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湖北省

24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湖南省

25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广东省

26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广东省

27

广东省中医院

广东省

28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四川省

29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贵州省

30

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

贵州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