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规范的市场,规范的行业,规范的流程,是每一个建筑企业家都朝思梦想的。当审批权限不再靠“人”决定,当数据成为决定企业生死存亡的唯一标准,行业才算的上是“拨云见日有青天”,更透明、更公平!

这个日子就在眼前!因为资质审批“智能化”的大幕正在拉开!

22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安徽省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批试点方案的复函 》(建办市函[2016]1100号)。暨浙江、甘肃两省之后,安徽省成为又一个开展资质“智慧”审批试点的省份,也是第一个开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批试点”的省份。

“智慧”审批,就是坚持数据至上,一切以“四库一平台”中的数据为准!可以说,实现审批智能化以后,“四库一平台”将决定资质申请成功与否!

“四库一平台”:决定性作用

资质申报、审批“智能化”实施后,行政审批更规范,行业监管也将更严格!

1、数据联网,汇聚成“天罗地网”

接下来,“四库一平台”将实现与“社保平台”、“信用平台”,以及工商部门间的信息数据共享,形成跨层级、跨地域、跨行业、跨部门的公共数据资源。

以“社保”为例,全国社保信息联网,实时监控建造师的注册单位和社会保险交纳单位。这样一来,“挂证”就随时可能被查处。一旦发现,就是停止执业、撤销注册,甚至吊销证书的处罚。

另外,住建部门可以很方便通过社保系统查询企业在职人员,并与资质标准的指标比对,使建筑企业时时处于动态核查之下,想作弊是难上加难了。

2、机器换人,铁面无私

“智慧”审批,就是智能化审批系统自动获取“四库一平台”上企业库、人员库、项目库和信用库中的企业数据,通过系统运算,与设定的各类资质标准进行智能比对,自动判断生成结果。

因此,“平台”中的企业数据,决定生死!如果施工企业在“四库一平台”中没有相关数据,或数据不完整、有效历史业绩未补录,那么在申请资质升级时,很有可能通不过!

目前,无论是开展“智能化”审批试点的省份,还是未开展试点的省份,都发布了“历史业绩补录”的通知,未进入“四库一平台”的业绩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超过截止时间,将停止业绩补录工作。

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到,各省都在为资质申报、审批“智能化”做准备。在全国范围内铺开,已经为期不远!

也希望各施工单位能引起重视,及时完善“四库一平台”中的相关数据!

“智慧”审批,怎么审?怎么批?

那么,“四库一平台”这位“生死判官”究竟是如何审批的呢?

1、申请人在申报资质时,只需填写单位名称、申报事项等简单信息,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2、智能化审批系统,自动获取企业库、人员库、项目库和信用库中的企业数据。

3、系统预先设定各类资质标准,通过后台运算,进行智能比对,自动判断生成结果。

4、符合条件的,系统自动生成企业资质信息和加盖电子印章的网上电子资质证书,企业需要可随时从网上下载打印。

5、系统审批数据,同步推送到管理系统,并形成资质电子档案留存备查。

以申请“建筑工程”资质为例:

简化建筑企业资质标准后,二级资质考核指标有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工程业绩三大部分。企业资产就不用说了,剩下2项怎么考核?

1)技术负责人:必须得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只要有“名字”和身份信息,系统会自动在“四库一平台”的从业人员库中找出对应的信息,包括历史业绩、历史注册记录、个人信用状况等。通过与量化的评审标准进行比对,就可以了。

2)工程业绩:根据企业的名称,直接就可以查出企业现有资质,以及企业承接过的工程项目信息。

再对应具体的项目,可以查出施工图、合同、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信息。

再跟系统预先设定好的各类资质标准进行比对,如建筑层数、面积、高度、跨度等信息,直接就可以判定是否符合要求。

对于建筑工程三级资质,还有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证人员、中级技工人员的数量考核。

3)人员数量考核:根据企业的名称,直接就可以查出企业现有注册人员信息。有多少人,各类别人员数量,都一目了然。

试问一下,还有作弊的空间吗?当然没有!

智慧审批试点

1、浙江省

11月18日,住建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智能化审批试点方案的复函 》(建办市函[2016]979号)。

12月起,在浙江开展“资质申报智能化审批”试点,建筑业企业12个总包资质和36个专业承包资质全面试行。

2、甘肃省

12月2日,甘肃省住建厅下发《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办理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建〔2016〕391号)。

针对省、市级住建部门负责审批的资质,自2017年1月1日至2月28日,建筑业企业资质试行网上申报,3月1日起全省全面实行。

3、安徽省

12月22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安徽省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批试点方案的复函 》(建办市函[2016]1100号)。

针对安徽省负责审批的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自2016年12月起,实行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自动审批。2017年安徽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实现智慧审批全覆盖。

历史业绩补录

1、江苏省

历史工程是指2015年5月1日前工程已竣工,且具有施工许可证或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施工的证明材料的工程项目。

历史工程(含省内、省外工程)实行自愿补录,补录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30日(以在“省一体化平台”中录入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对历史工程进行补录。

2、湖北省

历史业绩:

前五年(2011年1月1日-2016年1月1日)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前十年(2006年1月1日-2016年1月1日)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业绩,

补录到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中。

本次业绩补录截止至2017年9月30日结束。其他专业的总承包业绩和专业承包业绩可暂不补录。

3、云南省

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应按要求补录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期间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

项目负责人应于2016年12月15日(星期四)前完成个人业绩补录工作。

4、广东省

2017年3月1日前,将本地区建筑业企业工程业绩,以及企业、人员信息全部录入省一体化平台,特别是2012年以来的建筑工程和2007年以来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数据完善齐全地录入。

对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企业,自2017年3月1日起,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工程业绩,原则上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