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卫计委频频重拳出击“肢解”公立医院,遏制其不合理的扩张,推动区域内医疗资源合理流动并实现最大化共享,对于分级诊疗和公立医院去行政化也产生积极影响,今天我们探讨一下有哪些科室会脱离医院?大医院里诸如检验科、影像科、康复科、护理科、临终关怀等辅助性科室,将很有可能在未来的5-10年内被“独立”出去。

病理诊断中心

12月21日,国家卫计委发布《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病理诊断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指出病理诊断中心属于单独设置的医疗机构,为独立法人单位,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审批。这一举动再次引发行业的关注,也验证了此前的传言:可以预见的是,在未来5-10年内,公立医院的检验科、影像科、病理科、康复科等辅助科室,将会被独立出去。 

(一)病理诊断中心的新定位

设置病理诊断中心等医疗机构对于实现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具有重要作用。病理诊断中心属于单独设置的医疗机构,为独立法人单位,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审批。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病理诊断中心统一纳入当地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确保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在质控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医疗机构与病理诊断中心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鼓励病理诊断中心和其他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在保证生物安全和诊断质量的前提下,由病理诊断中心为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病理诊断服务。 

病理诊断中心可向连锁化、集团化发展,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与服务模式。对拟开办集团化、连锁化病理诊断中心的申请主体,可以优先设置审批。病理诊断中心应当与三级医院病理科建立协作关系,通过信息化平台、远程会诊等形式,不断提升技术水平,保证病理诊断质量。

(二)医院病理科将何去何从

该《通知》的发布,将对二级及以下医院的病理科造成一定的冲击,甚至随着病理诊断中心的发展和完善,有可能会对三级医院的病理科带来一定的影响。理由如下:

第一,病理专业属于诊断性检验,发放的是诊断性报告,要求从业人员具有较高的病理专业业务能力和诊断水平。而病理诊断中心作为新筹建的医疗机构,其在科室设置、人才引进方面具有很大的自由度和先进性,势必具有较大的人才吸引力和竞争力;

第二,就二级及以下医院来说,病理检验可以说是一个弱势学科,其业务水平或诊断能力普遍偏低。因而,在作为第三方检验机构病理诊断中心的冲击下,有业务被盘剥的危险;

第三,病理诊断中心不同于独立的医学检验中心。医学检验是在质控标定的条件下工作,因而医学检验中心无论如何发展,一般不会强于三级医院的检验科,即使超越也不会有很大的距离。而病理诊断中心与三级医院的病理科就不一样了,前者具有自主经营性,可以充分利用政策的自由度和丰富的资金,汇聚一些高水平的病理诊断专家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从而对三级医院病理科造成一定的影响。

医学检验实验室

10月18日,国家卫计委印发《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明确医学检验实验室属于单独设置的医疗机构,为独立法人单位,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审批,并明确了作为“独立”法人设立的实验室的标准、地位。这就意味着,未来公立医院的检验科室,将可以“独立法人”的形式存在。

(一)“检验结果互认”能否实现

值得注意的是,此番卫计委文件中所指的“独立”,并非目前医院所推行的“科室外包”服务,经审批后“独立”的检验科,将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这是一般的外包科室所不具备的。

据国家卫计委文件内容显示,设置医学检验实验室等医疗机构对于实现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具有重要作用。由此可见,让检验科“独立”,第一要义是为了推进医疗机构间的“检验结果互认”,避免患者在不同医院就诊时,做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虽然国家层面,对于“检验结果互认”的呼声由来已久,但由于种种原因,至今没有普及,甚至没有形成省域内互通。而此番卫计委此举,则明确医学检验实验室属于单独设置的医疗机构,为独立法人单位。这就为实行“检验结果互认”提供了技术和法律上的保障。医疗律师表示,“独立后的检验科室,统一了质控环节,而且还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很好的解决了检验结果互认在技术和法律上‘难落地’的问题。”

(二)检验科室独立的后顾之忧

实际上,医院科室独立的情况在国外十分普遍,以美国为例,80%的医学检验都由医院外的第三方机构完成。那么,检验科室“独立”后,对医院和医生有啥影响呢?

“医院将检验科的部分诊断项目独立后,至少能将医院检验科的运营成本整体降低20%。”广州一家三甲医院院长表示,独立的检验科,有利于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资源共享,并且将大幅降低医疗检测成本。“这不仅可以作为控制医疗费用盲目增长的工具,更重要的有利于医护人员的劳动价值回归。”

检验科室独立后,检验科医生会不会失去“饭碗”呢?“如果检验科独立的话,独立的机制同样需要我们去建立,只是科室独立,并不意味着标本检验的职位就不存在了。”上海一三甲医院的检验科医生表示,科室独立后,部分检验科医生可能担心会不会在编制、待遇上发生变化。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

继第三方医学检验之后,独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被许多业内人士认为是具有市场前景的的医疗服务细分项目。8月1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正式印发《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下称《通知》),对于独立设置的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进行规范管理。此政策出台将积极推动社会资本进入该领域投资经营,也可以说为国内第三方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医学影像中心的“独立”之路

该《通知》适用于独立设置的应用X射线、CT、磁共振(MRI)、超声等现代成像技术对人体进行检查,出具影像诊断结果报告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影像诊断中心。

《通知》表示,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属于单独设置的医疗机构,为独立法人单位,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鼓励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形成连锁化、集团化,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与服务模式。对拟开办集团化、连锁化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申请主体,可以优先设置审批。

在具体设置上,由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审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统一纳入当地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和医疗服务监管,确保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

在质控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医疗机构与医学影像诊断中心间检查结果互认。鼓励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由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影像诊断等服务。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应当与区域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建立协作关系,建立危重患者急救绿色通道,加强技术协作,不断提升技术水平。

具体的放射科人员资质上的要求:至少有8名中级以上职称、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正高、1名副高和2名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机构,其余4名医师可以多点执业的方式在本机构执业。

(二)促进医学影像产业发展

独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允许多点执业,对于广大放射科医生和从业人员而言,无疑多了一个发展和扩大收入的机会。

对于医学影像设备制造商而言,或许是一个新的业务发展机会,一方面在该领域它们拥有丰富的资源积累,另一方面也具有成本优势。

但不得不考虑的是,如果未来这个市场发展诱人,目前的医院也完全可以将自身的影像科独立成单独实体推向市场。

延伸阅读: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病理诊断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