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12月21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正式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典型案例》,力推15个地方典型做法,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借鉴,做好医改经验推广工作。
被纳入《典型案例》的地方改革做法包括:福建省强化医改领导体制;福建省三明市“三医联动”推进综合改革;福建省三明市实行药品流通“两票制”;在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云南省禄丰县实施住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河南省宜阳县实行按疾病分组付费,江苏省淮安市实行总额控制下病种分值结算;安徽省推进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上海市推行市级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在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方面,江苏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福建省尤溪县在县医院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在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方面,上海市实行“1+1+1”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江苏省镇江市引导医疗联合体建设,浙江省实施“双下沉”、“两提
下面,就把这些改革做法为您一一奉上:
福建省强化医改领导体制
福建省建立高规格、强有力的领导体制,由党委和政府“一把手”亲自指导医改工作,并将医疗、医保、医药相关工作集中到一位政府领导分管,使医改领导小组的统筹作用得以充分发挥,最大限度减少了部门间的推诿制衡,为各项医改政策的高效决策、协同联动和有力执行奠定了基础。强化医改考核、督查指导、细化分工等工作机制,将医改指标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建立省、市医改工作挂钩联系制度,为推动落实各项医改任务,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发挥了积极作用。
福建省三明市“三医联动”推进综合改革
福建省三明市以“百姓可以接受、财政可以承担、基金可以运行、医院可以持续”为原则,以“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质、医生回归看病角色、药品回归治病功能”为目标,以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为途径,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思路,统筹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主要做法包括: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降低药品虚高费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建立科学补偿机制;成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发挥医保基础性作用;改革人事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强化院长和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医院和医务人员逐步回归公益性。
福建省三明市实行药品流通“两票制”
福建省三明市在药品流通领域严格执行“两票制”,大幅挤压了药价虚高空间,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奠定了基础。主要做法包括:中标药品可以由生产企业向医疗机构直接配送(即“一票制”),或由生产企业委托有资质的药品流通企业配送,不得再转配送(即“两票制”);对每一中标药品品种,不论采取何种配送方式,都必须配送到该区域内所有的医疗机构,保证配送到位;将药品配送费率由5%—8%提高到8%—10%,并从医保基金中预付一个月的药品货款给药品配送企业;如违反“两票制”相关规定,取消配送资质,并列入黑名单进行公告;地方税务部门定期深入药品配送企业对税票进行核查,防止过票、偷税、洗钱。
云南省禄丰县实施住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
云南省禄丰县自2013年以来开始在县域内因地制宜实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在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和内部精细管理等方面取得一定效果。主要做法包括: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卫生、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领导小组;合理制定,实施DRGs分组,科学测算,合理确定支付标准;因地制宜,实行多样化补偿与结算办法;多管齐下,加强监管措施。
河南省宜阳县实行按疾病分组付费
河南省宜阳县从2011年起参照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管理理念,推行基于临床路径的按照疾病分组管理、分类支付的医保支付方式,并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激励约束,共同发力,取得了较好效果。主要做法包括:通过分组管理,将每个疾病按照病情轻重、并发症情况、临床表现、诊疗方法和预后等差异,分为A、B、C诊疗组,制定相应的临床路径,供医护人员临床实践中执行;各定点医院在县级(乡级)路径基础上,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更细化的诊疗计划表单;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和医疗机构通过谈判,确定每个病种A、B组的价格标准,实行定额支付,C组实行项目支付;开展同行监管、行政监管和第三方监管并行的多方监管措施。
江苏省淮安市实行总额控制下病种分值结算
江苏省淮安市从2003年起实行按病种分值付费。根据不同疾病所需的不同医疗费用之间的比例关系,给每一病种确定相应分值,大病重病分值高,小病轻病分值低,各定点医院以出院病人累计的分值与医保经办机构按照预算的可分配基金结算费用。该办法已涵盖了90%以上的病例数,病种数从最初的606个增加到目前的892个,遍及26个临床科室。
安徽省实行基本医保多元化经办
安徽省推进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探索城乡基本医保管办分开,运用市场机制深入推进医改。主要做法包括:2015年7月开始在已经实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并轨运行的地区开展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服务试点;剥离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经办职能,设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负责医保基金管理与安全运行,参与药品、耗材、设备的采购和收费监管;招标确定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基本医保;由商保机构与政府通过竞争性谈判,合理确定经办费用标准,由同级财政按规定在现有预算中统筹安排;医保管理中心负责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支付给保险机构的经办费用挂钩。
上海市推行市级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
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从2006年起,率先在国内实施市级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构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操作方法,每年评估院长的年度管理业绩。市级医院院长绩效考核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根据得分高低分为A(优秀)、B(优良)、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绩效考核结果直接作为院长年度绩效奖惩、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也是医院工资总额预算核定的重要依据。据统计,在获得A等、B等的医院中,先后有16位院长、书记被提拔任用;1家医院的院长、书记因考核D等被免职,从而建立起对医院院长强有力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江苏省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江苏省于2015年9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主要做法包括:适当提高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调控水平;以公立医院公益服务为核心,突出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公益性职责履行、合理用药、费用控制、运行效率和社会满意度等考核指标,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对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单位,次年人均绩效工资总量可按当地基准线适当提高,不合格的单位要适当下降;公立医院根据自身特点,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进行绩效工资内部分配;试行院长绩效工资年薪制,院长绩效工资年薪水平原则上控制在单位绩效工资年人均水平的1.5—3倍之间;按照规定开展多点执业的医师,可根据与多点执业医疗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获取合理合规报酬。
福建省尤溪县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为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破解医院内部收入分配中的逐利倾向,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在县医院积极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年度全院工资总额由三明市医改领导小组核定,工资总额统筹考虑保留的基数工资、当年医务性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市级核定医院工资系数、当年院长考核得分和调节系数等因素。通过科学设定工分,避开了原有薪酬分配与医院经济收入挂钩的绩效考核分配模式,不再依附收费项目价格来计算薪酬,有利于医务人员按照医学目的提供医疗服务,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诊疗,保障公立医院公益性质。
上海市实行“1+1+1”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上海市从2011年起在全市逐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建以全科医生为核心,公卫医师、社区护士、志愿者等共同组成的家庭医生团队,与居民形成长期稳定的签约服务关系,为群众提供连续、协同、整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从2015年起,上海启动试点“1+1+1”签约服务组合,即居民在与1位家庭医生签约的基础上,再选择1家区级、1家市级医院就诊。签约居民可在签约组合内选择任意一家医疗机构就诊,若需至组合外就诊必须由家庭医生转诊,实现“软签约”向“硬绑定”过渡。未来将通过逐步扩大“硬绑定”覆盖人群的方式,最终引导居民改变就医习惯,形成合理就医秩序。
江苏省镇江市引导医疗联合体建设
江苏省镇江市以业务、技术、管理、资产等为纽带,推进建立纵向一体化的医疗联合体,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该市组建以两个三甲医院为核心的江苏康复、江滨医疗集团,吸纳城区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建纵向一体化的医疗集团。两大医疗集团成立社区卫生管理中心,城区18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区政府举办建设、医疗集团一体化管理,医疗集团发挥核心医院资源优势,通过管理帮扶、技术合作、派驻医生和人员培训等,着力打造一体化的社区管理模式。医疗集团在硬件建设、设备配备、资源共享、人员培训等方面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帮扶;建立上级医院医师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坐诊制度。集团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作,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设联合病房,医院选择适宜病种的康复病人,下转到联合病房管理,提供同质化的医疗、康复、护理等服务,使居民享受三级医院的医疗服务以及社区的收费价格和报销待遇。
浙江省实施“双下沉”、“两提升”工程
浙江省实施“双下沉、两提升”工程,以“医学人才下沉、城市医院下沉”为突破口,以“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群众满意率”为目标,不断提高基层服务水平,科学配置医疗资源,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率,加快推动形成分级诊疗格局。截至2015年底,15家省级医院、39家市级医院与122家县级医院合作办医,实现90个县(市、区)全覆盖,其中省级医院实现对26个加快发展县“双下沉”全覆盖。2015年省级医院常驻县级医院医生600余名,2000多名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年轻医生进驻县、乡医疗机构,4000余名医师在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基层服务。2015年,7家省级医院下沉3亿元资金与8家县级医院建立11个专科(专病)中心。到2015年,浙江省级财政拨付专项资金5.02亿元,支持开展“双下沉”的省级医院和基层医院,强化对派出医院、地方政府、派驻医院在组织领导、政策举措、工作成效等方面的考核。
青海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从2013年开始,青海省结合实际,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控制医疗费用、加强监督管理、推进医疗联合体、提升基层能力等措施紧密结合,系统联动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该省界定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疾病诊疗目录(三级医院787种、二级医院150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0种),明确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疾病诊疗的范围、病种和病组,扩大各级公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推动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规范患者就医秩序。严格实施“四转诊五调控六监管”措施。据第三方评估显示,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后,三级医院2014年住院人次增长率比2013年下降了12个百分点,增幅明显放缓。
浙江省杭州市借助信息化改善医疗服务
浙江省杭州市坚持以用好“一张卡”(杭州市民卡)、构筑“一张网”(杭州市卫生专网)、建好“两大库”(居民健康档案库、电子病历库)、搭好“两级平台”(市级卫生信息平台、区县级卫生信息平台)、抓好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等多项业务应用为主线,推行了一系列基于信息化的改革创新举措,充分发挥信息化在促进优质资源共享、推动精细化管理、优化诊疗流程和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的作用,改善医疗服务,使患者看病就医更便捷更实惠。以诊间结算为例,由于每个医生诊间都可以直接结算医疗费用,相当于大幅增加了市级公立医院的结算窗口,截至2016年6月底,累计已有2443万人次受益,平均每人在医院内停留的时间至少缩短1小时。
升”工程,青海省系统联动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浙江省杭州市借助信息化改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