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疑难杂症进省级医院,常见病去县区医院,感冒头疼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甘肃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我省省、市、区三级医院功能定位各有不同,要分别接受不同症状的患者。同时提出,将全省划分为兰州区域、平庆区域、天水区域、河西区域等4个区域医疗中心。

省、市、区三级医院功能定位各有不同

省办医院

省办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和高水平专科医疗服务,接受下级医院转诊,并承担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及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是全省医疗、预防、教学和科研相结合的技术中心。必要时,向跨省份区域或国外提供疑难危重症诊疗、专科医疗服务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任务。

市州办医院

市州办医院主要向市州级区域内居民提供代表本区域高水平的综合性或专科医疗服务,接受下级医院转诊,并承担人才培养和一定的科研任务以及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任务。

县市区办医院

县市区办医院主要承担县区级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是政府向县区级区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急危疑难重症病人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到2020年,省级、市州级和县区级人口健康信息三级平台基本建成,逐步建立起跨机构的人口健康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体系,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建立起与其功能相匹配的标准化的业务信息系统,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全覆盖和信息共享,全省实现每位居民拥有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1张功能完善的健康卡。

医疗划分:全省将设4个区域医疗中心

《规划》明确了我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目标:到“十三五”末,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多层次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上下联动、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兰州区域(兰州市、白银市、定西市、临夏州、甘南州)

●平庆区域(平凉市、庆阳市)

●天水区域(天水市、陇南市)

●河西区域(嘉峪关市、酒泉市、张掖市、金昌市、武威市)

根据《规划》,到2020年,全省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控制在5.9张,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公共卫生人员数分别达到2.35人、2.8人、0.8人,医护比达到1∶1.2。设立国家级、省级医疗中心和市州区域医疗中心。将全省划分为兰州区域(兰州市、白银市、定西市、临夏州、甘南州)、平庆区域(平凉市、庆阳市)、天水区域(天水市、陇南市)、河西区域(嘉峪关市、酒泉市、张掖市、金昌市、武威市)4个区域医疗中心。

《规划》明确,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各机构按照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5个层级梯度配置。市州及以下机构设置,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省级机构分区域统筹考虑,重点布局。

医院设置:每个县区设置两所县级医院

《规划》明确,依据常住人口数,原则上每1000万人口规划设置1—2个省办综合性医院(含中医类医院,下同)。在全省范围,设置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甘肃省人民医院、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5所省办综合性医院;设置甘肃省中医院和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所省办中医综合类医院;设置甘肃省妇幼保健院和甘肃省肿瘤医院2所省办专科医院。在全省范围内形成功能比较齐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同时,各市州应依据常住人口数,每100—200万人口设置1—2个市州办综合性医院。地广人稀的地区人口规模可以适当放宽。每个市州原则上至少设置1个市州办中医类医院,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在市州办综合医院设置中医科或民族医科室。各市州应根据需要规划设置儿童、精神、妇产、肿瘤、传染病、康复等市州办专科医院(含中医类专科医院)。

《规划》提出,在县区级区域,原则上设置1个县市区办综合医院和1个县市区办中医类医院(含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院等,下同)。人口50万以上的县区可适当增加公立医院数量。对未设置中医医院的县区,要加强其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民族地区、民族自治地方的县区级区域优先设立民族医院。

床位配置:每千常住人口公立医院床位数达到36张

《规划》提出,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合理配置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公立医院床位配置重在控制大医院床位的过快增长。各地应依照以下指标,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地区公立医院床位层级设置,合理配置资源,使每千常住人口公立医院床位数达到36张(含妇幼保健院床位)。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过多的存量资源进行优化调整。对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短缺、社会资本投入不足的地区和领域,加大投入,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规划》提出,要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床位规模的不合理增长,省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1000张左右为宜,原则上不超过1500张;市州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800张左右为宜,500万人口以上的市州可适当增加,原则上不超过1200张;县市区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500张左右为宜,5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可适当增加,10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原则上不超过1000张。专科医院的床位规模要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

社区卫生服务站不设病床

到2020年,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由政府主办的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原则上每个街道办事处或每3至10万人口设置1所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口规模小于3万人口的街道办事处,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设置由市州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人口规模大于10万的街道办事处,可增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可以建设成为县区办医院分院,城市地区一级和部分二级公立医院可以根据需要,通过结构和功能改造转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原则上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置1个村卫生室。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1.15张,应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的设置。乡镇卫生院床位规模宜控制在100张床位以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千服务人口设置0.30至0.60张床位,设置以护理康复和慢性病治疗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一般不超过50张床位。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设日间观察床1张,不设病床。

社会办医: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社保定点范围

此外,我省还将公开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标准和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环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审批,为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准入提供方便。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的定点服务机构范围,并执行与相同条件的公立医疗机构同等的补偿政策。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1.15张床位数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促进社会办医成规模、上水平,形成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