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严查重点不会是红包,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是“医用耗材专项整治”行动。
近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会议在国家卫计委召开。会上国家卫计委有关领导强调,将做好2016年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紧抓“九不准”、医用耗材专项整治等重点问题。这就意味着新一轮严查风暴来了。
关于“九不准”,还要从2013年底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制定的《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说起。“九不准”提出,严禁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等。
根据近两年执行的情况来看,违反者,有的收了几百元红包都被全国通报批评,有的甚至暂停或吊销执业资格,甚至面临牢狱之灾。各地卫生部门执行的手段更是无所不用其极,明察暗访,弄得医院草木皆兵,人心惶惶。
关于今年的严查重点,据分析,重点不会是红包,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是“医用耗材专项整治”行动。
大家都知道目前我国一百多个地方的医保穿底了,医保危机逼迫卫计委和财政部强力推荐国家学习三明医改,通过地方二次议价的方式压干药品耗材的水分,为提高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
相比来说,医用器械耗材的水分更大,因此,针对医用耗材的专项整治行动会严得多、狠得多!
事实上各地已经行动起来,掀起医用耗材反腐风暴,情况相当惨烈,以江苏为例就已经有一批检验科主任落马。以下为四大高危科室盘点:

据分析,由于耗材使用量大、品种多、规格型号复杂、专业性强,不仅管理难度大,而且部分高值耗材价格高、临床促销及回扣现象也存在。目前高值耗材招标全国还没有完全启动,大量的城市对低值耗材也没有招标,这块会不会被提及、要加强统一招标?而对医用耗材合理使用的动态监控,也会成为常态。参照药品的经验,对使用量大的耗材可能会进行深入调查、超常预警;对使用量和使用频度较高的科室负责人、诊疗组长及相关当事人以及经销商,会不会进行提醒、谈话?对使用量高的耗材,会不会限量使用或暂停使用耗材捆绑设备现象已被禁止,但这种行为还大量存在,会成为整治重点吗?
在这样糟糕的气候下,谁会成为下一个体制下的替罪羔羊不好说,在此只说多注意,自求多福吧。
附:卫计委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将捐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注意维护行业形象。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医疗卫生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医疗卫生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切实加强对上述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影响与后果,由所在单位或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或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