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我《公立医院的存量将如何调整》一文关心者不多,但是,网友们对文中的“政事分开”产生了兴趣,“政事分开”没有“医药分开”这样引起大家的关注,也许大家不知道政事分开的实际影响。那我今天顺着网友的两则评论将我的讨论展开。

有网友说:“属地化管理有很多好处,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减少了很多婆婆!现在的院长们有事没事都想混一个级别,官本位很严重。有的地方居然副院长可以不听院长的话,或者院长可以不听局长指挥,就好像组织部或者市长、省长直接管他们似的。这种管理,这种政与事确实要分开了!”

也有网友说:“本人学习十七大的体会是党更加关注民生了,关注医疗了。对医疗体制的改革有了眉目了。我认为‘四分开’中的‘政事分开’是最切中医院管理体制的要害!我们看看,有哪一个国家的院长是相当什么级别的?享受什么政府待遇的?相反,院长的待遇本来就高于公务员。但是,如果说为了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不愿意抛弃医院的‘官本位’的话,医疗改革在组织结构上就没有成功。让一个部门去着着实实地管理着医院的人、才、物吧!不要多头管理了!院长就院长,就是管理医院的人,来什么正厅级、正部级、正处级的院长呀!”

以上的评论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官本位”是中国政治体制长期以来都存在的,而且这种思想和观念一直扎根在人们的脑海里,这些痕迹并没有随着改革的步伐随即挥去。我想,政治改革为什么这么难,连一个事业单位的“官本位”都拿不去,可想我们今后的政治体制改革面临的困难还很多。

十七大报告指出了医疗改革的指导思想: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和非营利分开”。也就是说,“四个分开”已经成为定局,不可改变。也许我们还不知道“四个分开”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方法,但是如果我们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含义,其中的一个实现形式就是实行“全行业属地化管理”,这个“形式”我们在这几年就已经讨论过,而且提出很多“想法”。全行业的属地化管理就是确定不同层级政府之间,政府与医药卫生机构的职能范围,形成职能明确、定位清晰的管理体系。如果这个体系建立起来,则意味着地方政府(以县、地或省为属地?)通过统一的权责对本管辖地区的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论所有制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具体地说,就没有部属、省属、企业之分的医院,广州市政府管辖地域的所有医疗机构由广州市卫生局来管。可能这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整合,也需要一定的政策来配套,但是趋势所在。如果按照我们卫生厅现在的做法,我们已经将所有小型医院和不是省属或省直的医院都下放到“属地”了,将来这些剩下的如何“处置”,可能不是我们卫生厅的范畴了,最重要的是关系到修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了和省政府的意愿了。

“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带来的不仅仅是管辖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带来观念和理念的转变。当然,管辖带来的也有“级别”的问题。如果“厅级”“处级”下放到处级部门管理,可能带来的问题不少。因此,医院管理者和医院的行政级别就需要“调整”或许“取消”。

有人问行政级别取消好不好呢?依我看,一定好!起码体现公平。我认为香港的医院管理比较适应大陆的情况,他们的医院管理局管的是公立医院人的使用和医疗服务、基本医疗的提供,而行业协会、学会是行业自治、自律的机构。实行行业管理总比行政管理顺些、强些和有效些,符合管理学的专业化原理,减少过多的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如果实行全行业管理,可以通过医院技术等级来管理医院,医疗保障体系的管理也不会这么复杂。政事分开,取消行政级别,有利于医院的公平性发展,也有益于人才的流动,更是对同工不同酬的“规则”设计。

医疗改革难,“四个分开”难。其实,中国的事情有时候是很简单的,往往就是因为一些微妙的“关系”变得复杂起来,也往往是我们顶层思想不明朗。

有人这样认为:“官念”不除,“官胎”不脱,光是取消行政级别只是伤及表皮而已,并不能对事业单位的旧体制和旧机制伤筋动骨。对教育界而言,就是要形成一种长效激励制度,真正让做学问者有一个好的环境,一如蔡元培先生所言,让他们“抱定以求学为毕生宗旨”,使其抑制心旌摇曳的“官念”,从而严谨治学,为人师表。而对更多的事业单位,就是要通过大刀阔斧的改革举措,在公共服务领域引入市场竞争,强化购买方对服务提供方的制衡,更多地运用市场规则,这样就使“官念”无存身之地!

医疗改革难,从另一个方面又折射到政治体制改革不容易。我相信我们政府的决心和人民的智慧,一定可以把“政事分开”的事情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