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凸显县级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及体现院长独立的法人地位,互助县对两所县级公立医院院长实施年薪制,最终确定院长薪资为每年22至25万元,较院长年薪制实施前提高 17万元,而且全部有县财政支出。
相较一些发达县域或人口高密度地区,互助县医疗基础薄弱,其中县人民医院年门诊量不足20万人次,年住院人数不足两万人,但施行院长年薪制后,25万的年薪甚至赶超省内三甲医院院长收入。这一举措亦引发业界关注与讨论。
从2016年11月1日起,互助县对两所县级公立医院院长实施年薪制,其参照全国其他试点公立医院院长年薪标准,并借鉴三明市院长年薪制经验,在结合当前医院院长年工资收入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任期激励收入,最终确定互助县人民医院院长年薪为25万元、互助县中医院院长年薪为22万元。
互助土族自治县是青海省海东市下辖县,总人口40余万人(2014年),地区生产总值46.16亿元(2010年),2所县级公立医院担负着全县人民的健康保障工作,2016年1-10月,2所县级公立医院的门诊量、住院人数分别为,互助县人民医院门诊量为169269人次,住院人数16444人次,互助县中医医院门诊量40230人次,住院人数6340人次。
据了解,在医院院长年薪制实施之前,互助县人民医院及中医医院院长采用选聘制,年工资在8万左右,而院长年薪制实施后,两所县级公立医院院长薪资高达22至25万元,两种制度的薪资差距高达17万。
25万年薪是基于院长工作量考虑
资料显示,走在医改前沿的三明市,其城镇人口138.3万人(2014年),初步核算全市实现生产总值(GDP)1477.59亿元(2013年),而作为三明市的龙头医院,三明市第一医院年门诊量102万人次,年住院量6万人次,在2013年,即实行年薪制的首个年度中,院长黄跃实际年薪收入为31.51万元。
詹积富曾介绍说,三明市政府建立一套完善的院长考核评价体系并实行医院院长年薪制。在全市22家县级以上医院实行院长年薪制,由财政全额支付院长年薪,让院长代表政府对公立医院进行精细化管理。政府建立了一套包括6大类40项的公立医院院长考评体系,从医院服务评价、办医方向、平安建设、医院管理、医院发展等方面对院长进行全面考核,依据考核结果确定院长年薪。
林晓春介绍,互助县借鉴三明市医院院长年薪制的成功经验,对两所县级公立医院院长实施年薪制,其目的有两方面,一是为了理顺政府和公立医院的责权关系,二是凸显县级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及体现院长独立的法人地位。院长薪资由财政全额负担,实行一年一调整,院长不再参与医院绩效工资分配。
关于定制年薪制依据,林晓春说:“院长年薪制制定标准是基于院长的管理对象的数量及工作量考虑。院长作为医院独立的法人,负责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同时,2所县级公立医院分别与全县21家乡镇卫生所组建成紧密型医联体,以综合医疗和中医特色为主,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
截至目前,医联体内卫生院同期门诊、住院人次分别增加了42.06%、24.85%,转诊率由63%下降到50%,业务收入增长77.26%,切实提高了乡镇卫生院管理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
考核标准未必全额发放
据林晓春介绍,卫计局联合发改局、财政局、人事局、社保局等部门成立了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由互助县县长担任主任,年底会对院长的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院长年薪随职工工资的增长和医院业务量的增加相应提高。工资发放情况为,每月预发基本生活费5000元,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剩余部分。
而剩余部分按照10大类27项绩效考核评价结果进行发放,即:考核结果90分及以上为优秀,发放年薪100%;80-89分为良好,发放年薪90%;60-79分为合格,发放年薪70%,不合格的发放年薪60%。
为保障医院院长今后养老及其他福利待遇,其个人的“五险一金”仍按原资金渠道和缴费程序办理,晋升工资及工资调标进入个人档案,作为今后计算养老的依据。同时,为确保医院院长加强对医院的管理,医院给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制定了相关考核办法。
医院收支结余将用于提升医护人员薪酬
在推行院长年薪制的同时,互助县也注重医护人员的薪酬情况,根据医疗行业的特殊性,结合医院收支情况,参照其他地区医务人员薪酬水平,按照医院收支结余的35%实行绩效工资总量控制,并确定医务人员年薪酬工资不超过其他事业单位职工平均工资6725元的30%。薪酬水平的制定,既提高了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又使医院有结余资金用于事业发展。
总体而言,互助县公立医院院长实施年薪制,是在结合对医院绩效考核的基础上进行的,确立了院长的独立法人地位,医院院长可以对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方面实施自主权,更好的将工作的重心放在对医院的管理和医疗服务能力的提升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