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月16日消息:在全区范围内暂停销售82种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和保健食品。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在线广告系统监测发现,一些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在内蒙古部分媒体刊登、播放销售广告时擅自在大众媒体播放处方药广告,保健食品擅自篡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广告内容,夸大产品的功能主治和适应,一些药品的广告利用专家和患者的名义和形象发布,严重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内蒙古依法停售82种食品、药品及医械


  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及《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办法暂行规定》相关法律要求,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对违法广告涉及的82个品种采取了暂停销售的行政措施。

  与此同时,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轻信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宣传,防止上当受骗;请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通过合法渠道购买和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以免对您或家人的身体造成伤害;对于怀疑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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