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版《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正式开始实施。其中的“一增一减”引人瞩目:今后新建及改扩建住宅、学校、医院等场所将配建更多停车位;而轨道交通站点300米范围内公共建筑配建停车设施指标可适当下浮。
2014版《标准》根据地理位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将本市划分为三类区域,执行差别化的配建停车指标。
一类区域是内环线内区域,包含中央商务区、市级中心、市级副中心、世博会地区。
今后这类区域建筑物的停车库位配比将相对减少。
二类区域是内外环间区域(除一类区域外),郊区新城、虹桥商务区、国际旅游度假区,三类区域是外环外区域(除一类和二类区域)。
这两个区域的建筑物的停车库位配比数量将渐次放宽。
其次,根据建筑类型及设计使用功能贯彻差别化原则,适度提高住宅(商品房、保障房)、医院建筑的配建停车指标,进一步明确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应对上下学高峰时段接送车辆停放的配建停车设施要求,保障上述基本停车设施的最低供应水平有明显提高。
此外还将针对办公类建筑增设配建停车设施上限指标,并针对公共交通发达区域内的公共建筑,允许其配建停车设施指标适当下浮,调控机动车出行需求、落实公交优先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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