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们从江苏省苏州市政府获悉,该市正式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鼓励民营和海外资本开展养老服务,同时设立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首期规模5000万元。

 

  根据《意见》规定,支持把专门面向社会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为企业,政府通过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公建民营机构发展。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公办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达到一定床位规模的机构可列入服务业重点项目。

 

  苏州市老龄办主任刘贵祥介绍说,今后将进一步放开民营养老机构的定价机制,鼓励海外品牌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业务,加快虚拟养老院模式的推广应用和市级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国内外研究机构在苏州设立以健康、养老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专门研究机构,推动中国传统医学、现代自然医学等研究成果在养老服务业发展中的推广应用。

 

  苏州市计划到到2020年,全市养老机构床位达每千名老人45张,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50%以上、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床位数占比达70%以上;社区、村都建有日间照料中心或托老所,60%以上的城市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社区建有老年人的康复场所,形成覆盖城乡、兼顾贫富、事业与产业协调互补的养老服务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