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每个省份选择3个~5个城市或地区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新农合基金经办服务等七大类项目列入首批试点项目目录。同期,财政部印发《关于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其中要求将医疗卫生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专家观点:财政部不给医院拨款是大势所趋


财政不给医院拨钱是趋势,但实施要看政府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沈晓告诉记者,政府购买卫生公共服务政策的出台标志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与医院之间逐步向管办分离推进,政府将成为公共医疗卫生的提供者而不是医院。

谈到该政策出台是否会使得未来财政部不再给医院拨款时,沈晓认为,这种做法应该是一种趋势。在国外,像英国和美国,都是通过合同形式对公立医院进行投入,而不是我国的转移支付形式。

今后,医院的大型设备等不再由政府转移支付,而是都成为医院的成本。无论是公立医院还是民营医院,营利性或是非营利性,都要通过竞争来申请政府的订单,医院获得了多少订单,政府就给多少钱。但是想走到财政部彻底不给医院拨款的阶段,还要看政府职能的调整,政府是否愿意放权,这一过程则可长可短。

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指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利用财政资金,将原本由政府直接向社会提供的卫生计生公共服务,转交由具有专业资质的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提供,以提高服务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沈晓指出,这种政府购买,医院承接的行为可以促进医院之间的合理有序竞争。医院通过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来获得利益。如果医院的成本高,则申报价格就高,报价高就拿不到订单。相对来讲,政府要求的医疗服务质量是一定的,那么医院之间的竞争主要在报价上,谁的报价越低,谁就越容易获得申报订单,从而获得更多利益。

 

政府购买两大顾虑

沈晓也顾虑到,目前承接服务的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是在一个不均等的条件下展开竞争。因为政府对民营医院的投入很少,只有减免税收的政策。而公立医院在之前政府已经投入很多,在这种情况下竞争,公立医院的价格应该会比民营医院的价格低。如果想要市场有效运作,需要政府彻底取消对民营医院的歧视政策,一视同仁,才会形成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的公平竞争。

据悉,列入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首批试点目录的项目有:新农合基金经办服务;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服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孕产妇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艾滋病防治项目中为男男同性性行为者、暗娼和吸毒者等高危人群提供宣传教育、行为干预和检测动员等服务,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提供关怀照顾和心理支持服务;结核病防治项目中结核病高危人群和可疑症状者筛查;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避孕药具仓储物流服务;其他适合购买服务的项目。

通知同时指出,购买主体是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各级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承接主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登记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等。购买服务的内容主要为适合采取市场化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具有公共性和服务性的卫生计生公共服务。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政府购买卫生计生公共服务试点项目实施目录,明确服务项目种类、性质和内容,细化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从同级部门预算经费或专项资金中安排。

对于承办方既可以是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企业的政策,沈晓指出,在执行过程中一定要分清职责。只要界定为公共医疗卫生,这个责任的承担方一定在政府。企业可以承担一部分,但不应该有直接的利益关系。政府可以号召甚至诱导企业来为一部分贫困人群提供服务,企业只能减轻政府的压力,但是他不能成为主导。在这一过程中,企业可以通过承办来扩大影响力、打品牌,对企业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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