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滨海新区发文鼓励民营医疗机构投资,给予最高800万元一次性投资奖励。此外,对民营医疗机构采取综合考评奖励机制,综合考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根据日前出台的《滨海新区促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奖励办法》,新区每年安排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奖励资金,用于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设备购置、学科建设、质量提升等,促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根据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滨海新区财政每年安排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奖励资金,分一次性投资奖励和综合考评奖励两类。其中,一次性投资奖励主要面向二级以上或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一次性投资奖励是指在新区重点区域投资新建符合区域医疗卫生规划、能够提供特色医疗服务的知名品牌医院,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非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投资奖励,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800万元。采取分段奖励方式,根据新建工程进度拨付投资奖励的70%,运营半年后拨付剩余的30%。
综合考评奖励主要面向二级以上或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以上的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或者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以上具有提升为二级医院空间的社会资本举办的一级医疗机构。综合考评奖励采取日常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周期为1年。对综合考评成绩在80分以上的医疗机构,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非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0元的标准,结合综合考评成绩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记者了解到,滨海新区将通过各项奖励机制,将社会资本设置举办医疗机构纳入全区医疗机构总体空间布局规划,在设置总量上实行规划管理。经过一段时间发展,全区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床位数有望占到同期医疗机构实有床位总数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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