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会展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二次公示,10月31日前,公众可以联系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参与反映问题。

  10月28日,新疆都市报记者在乌市环保局网站上看到,这是该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由于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对该医院一期工程进行了立项,因此这次环评仅对乌鲁木齐会展医院一期工程建设内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环评中污染物排放标准内容规定,医院医疗废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综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预处理标准”;医院医疗废水处理站排放的恶臭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污水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医疗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医院医疗污水处理站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等。

  此外,环评对项目施工期废水、空气影响、噪声和固体废物均作了详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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