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针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最高规格政策文件——《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自2009年颁布以来,在各地发挥了哪些指导作用、产生了多大效果?1月10日在京召开的2012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对此进行了总体介绍,并表示今年将重点组织对《若干意见》的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系统评估。

  王国强说,《若干意见》颁布近3年来,国家和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切实抓好《若干意见》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一是出政策。目前,已有19个省(区、市)出台了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或扶持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专门文件,11个省(区、市)以党委或政府名义召开了中医药、民族医药会议。二是建机制。多地加强了上下联动,创新促进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工作机制。三是增投入。3年来,中央财政共投入173亿多元,用于支持16所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313所地市级以上重点中医医院建设等。同时,各级政府对中医药发展的投入也大幅增长。四是重协调。通过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细化实化扶持和促进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王国强说,今年要重点组织好《若干意见》实施情况的评估和推动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积极推动在深化医改中发挥中医药作用,仍然是今年中医药工作的中心任务。”王国强要求着重抓好5个方面工作:一是以县级公立中医医院为重点,全面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二是进一步落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鼓励提供和利用中医中药的政策,积极探索和推进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付费方式和支付制度改革。三是进一步做好2012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药的遴选,探索建立符合中药特点的中药饮片生产供应、采购配送、配备使用、价格形成等制度,健全鼓励配制、使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政策。四是在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中,继续开展和全面总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工作。五是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特色服务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