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级医疗单位:
现将《卫生部关于印发〈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4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实施。
一、“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对于提高医疗质量,强化医疗机构内涵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和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切实推进活动的开展。
二、我厅将根据活动总体安排,结合我省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和第三轮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的要求,开展检查督导工作。各医疗机构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提高医疗管理水平,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