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记者从山西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总结会上了解到,今年,山西省将在119个县(市、区)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参与改革的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科学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建立新的补偿机制。


    近年来,山西省在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过程中,逐步完善补偿机制,落实各类补偿资金9.74亿元,取消了药品加成,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权限下放到县级,提高了手术、治疗、护理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了检查检验费,首批试点医院的药品占业务收入比重下降了3.6个百分点,诊疗和住院总人次分别增长了34.5%、23.5%。


    按照要求,各地各部门需增加政府投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推动建立科学、稳定、可持续的补偿机制;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为切入点,推动建立医院有效控费机制;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上求突破,推动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


    与此同时,山西省还将借鉴基本药物招采经验,推动建立县级医院药品招标采购机制;加大优质资源下沉力度,多策并举,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和秩序;并坚持“去行政化”改革方向,推动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