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 翔)山西省卫生厅日前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自7月1日起,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对已处置完毕的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和县级以上专家组会诊确定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实行网络直报。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源性疾病是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我国现有的疾病监测体系尚不能将各类食源性疾病完全纳入。山西省卫生厅整合食品安全协调、医疗、疾控资源,着手构建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在全省所有市、县全面启动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监测工作。

  据了解,该省的食源性疾病监测,将在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处置完毕后的一周内,进行信息汇总并网络上报。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已选择10个县(市、区)的14所医院作为试点,着手构建监测、报告和预警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