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薛伟

  “大检查”事件背后掩盖的是医患沟通的严重缺失。

  6月7日,广州某报以《女童误吞弯针217项检验查梅毒艾滋收费3366元》为标题报道称,广州一名5岁女童龙颖误吞一枚弯针,在广州市儿童医院诊治过程中,检查项目多达217项,其中包括艾滋、梅毒、类风湿等,医疗费达3366元。该新闻旋即被传统媒体和网络纷纷转载,主流舆论把批判的靶子指向医院乱检查、高收费。

  女童最后有惊无险,自行把针排出体外。有媒体又质疑医院的诊断行为过度。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王锡宁教授认为,媒体对此事的报道欠缺专业性和客观性,有激化医患矛盾、煽风点火之嫌。

  “乱检查”不属实

  据了解,广州市儿童医院是华南地区最大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儿童专科医院。该院和广州市妇幼保健院于2006年整合成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并新建珠江新城院区。2009年珠江新城院区投入使用后,儿童医院的门诊量依然保持不减。

  6月13日,广州市人民中路两侧人行道正在铺设新地砖。施工行为并没影响位于该路上广州市儿童医院的门诊流量。医院内熙熙攘攘,不时传来大小不等的儿童发出嬉笑声、喊叫声和哭声。记者随机与几位家长攀谈,家长表示,给孩子看病,首选还是到儿童医院。

  在珠江新城院区,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冯光强对《中国医院院长》记者表示,“(吞针女童)事情已经得到妥善解决,已经过去了,医院不愿再提这件事。”

  有业内人士分析道,此事没有上升到医疗纠纷,医院没有背官司的隐忧,即使承担社会舆论的指责,但实质上对医院影响不大,医院为其医疗行为合理性解释的积极性就不高。

  在冯光强提供给记者的一份院方声明称,对吞针女童的治疗是“恰当、积极有效的”。医院认为:该患儿误服尖锐金属小铁钩随时可能刺穿消化道,导致穿孔、出血等严重情况危及生命,幸运的是该患儿未发生以上情况。入院后患儿符合手术条件时,行全麻气管插管胃镜检查术,在胃及十二指肠内均未见金属异物,判断异物已经下降至下消化道。该患儿入院后的检查是按相应的诊疗规范进行的,为确保患儿生命安全所必须的。如果患儿出现严重的腹痛、消化道出血等病情变化则需紧急剖腹探查手术。按术前准备要求,必须做好输血前四项(包括艾滋病等项目,见《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卫医发【2000】184号))。接诊医生入院时已向患儿父亲告知(家长签字)。

  对于吞针女童的医疗费用,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解释道:三天住院总费用3366元,共有217项收费项目,其中手术麻醉监测费用1450元,胃镜检查费250元,术前73项检验费用共1058.6元,其中仅血常规(扎手指检验)就有28个项目,乙肝检查也包括5个检查项目;其它为2项住院诊查费、床位费、西药费、治疗费、护理费共607.4元。从以上看出,媒体爆炒的“217项检查”并不属实,实际上是有73项检查,细分为217项收费项目。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承认,“在检验中确实有6项重叠(干生化酶学急查6项),这六项先后检测了两次,费用92元,另类风湿因子包括在生化常规一组中,检验费用18.40元。医院已经主动与家长沟通,并把重叠检查项目费用退回家长。”

  一位不愿具名的高年资儿科医生对记者表示,“儿童的表达能力和自我判断能力都较成人弱,因此在遇到此类小儿意外伤害事件时,诊断和治疗均会采取较为积极的态度。此事件中,儿童医院选择了胃镜下检查,并做治疗准备的措施,是较为正常积极的,并没有不当之处。”

  “这些检查和一条生命相比,孰轻孰重?”北京电力医院医生何院娟对《中国医院院长》记者说,“现在医患关系如此紧张,医生怕出问题,医院怕打官司,只有给病人多做检查,将各种问题的可能性都排除掉。大多数的医院都是这么做的。”

  刺痛医患关系

  媒体对此事的报道角度受到了医疗界的一致批评。在何院娟等医生看来,被媒体大肆渲染的对女童梅毒、艾滋检查等项目,是医院术前输血、胃镜检查前的常规检查,医疗规范就是如此要求医生的。

  另外,对于媒体提出的“一个胃镜检查为何需要做217项检查”,王锡宁认为,新闻报道者不了解医学更不了解医生。“217个收费项目”与“217项检查”有着本质区别,作者断章取义、哗众取宠、唯恐天下不乱,唯恐患者不仇恨医生,希望媒体能引以为戒。“医院的收费政策是政府制定的,患者对收费不满,表面是对医院执行人不满,实际是对政府目前的收费制度不满。”

  现在病人看到打印着检查项目密密麻麻的医疗清单,普遍感到一头雾水。王锡宁提出,医院应该为此检讨,“因为医院实际未履行告知义务,这就损害到患者的知情权和诊疗权。如果患者不能独立从数据中获得正确信息,等于医院用数据将信息隐匿,使患者继续不知情和受控制。医院实际只是履行了“数据”告知,没有履行“信息”告知。”

  何院娟表示,“此事件与医德、医风无关,医生对女童做全面检查,也是对自己的保护。小孩吞进异物,在胃的蠕动影响下,不知道会跑向身体哪里,可能伤及心脏、胃等脏器。医院所做的一系列检查,能排除潜在的危险。假如这个小孩没有排出针,那就不是3000元能解决的,肯定花费更多。媒体的不准确报道,激化了医患的对立关系,而这对医患双方都无好处。试想,是在医患关系和谐的前提下,还是在医患关系对立的前提下,医生更能设身处地为病人考虑呢?”

  同样在6月份,发生在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的另一件极端事件更加令人心寒。6月10日、11日,一名医生和一名护士相继遭受患者家属持刀伤害,造成一死一伤的悲剧,凶手因该院13年前没有治好其父的肝癌而记恨医生,杀人报复。对此,一名外科医生对记者表达了他的忧心:“我们应检讨生命的权利。近来一系列与医院有关的社会事件,触目惊心,整个社会对医学的无知和对腐败的厌恶,在主流媒体的推波助澜下,发酵演变为一种对医务人员的仇杀风暴,我深感不安!”

  王锡宁呼吁,“从长远来看,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仅靠医患双方的努力是不够的,还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卫生制度。只有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早日实现‘病者有其医’,让人民群众得实惠,让医务人员受鼓舞,医患关系的坚冰才能化作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