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灾区防病工作进入关键时期。部分房屋损毁的受灾群众仍需在临时安置点生活一段时期,由于安置点人群相对集中、条件较为简陋,加上进入高温酷暑季节,公共卫生状况不容乐观。7月2日,省卫生厅下发《洪涝灾害地区临时安置点卫生防病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洪涝灾害地区卫生部门要规范居民临时安置点卫生防病管理,防止传染病、食物中毒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一要高度重视。卫生部门务必把安置点卫生防病工作作为灾后防病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细抓实。根据《意见》制定完善本地区的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单位、个人,把卫生防病措施落实到每个安置点。二要掌握情况。卫生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本地区临时安置点数量、详细地址、安置人数、饮用水及饮食卫生状况、临时医疗点设置、环卫设施等具体情况。三要抓住重点。临时安置点卫生防病工作要抓住关键环节,做好饮用水消毒,每日至少2次对余氯进行监测;加强食品卫生监督和指导,预防食物中毒;设置临时厕所,强化粪便、生活垃圾和污水的无害化处理;定期开展消毒杀虫工作,有效降低蚊蝇密度;根据安置点实际情况设置固定或流动医疗点,每日巡诊不少于2次;加强健康教育和心理干预,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