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5月前,所有大型医疗装备的非行政许可事项都将被取消,不再开后门,不再保留灰色地带。中央编制办公室政策法规司司长王龙江在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上透露。

新一届政府上台以来,李克强总理力推审批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取消所有非行政许可事项,这一大动作将对医疗卫生领域产生何种影响?


大型医疗设备将取消非行政许可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改革将成焦点

国家卫生计生委目前仅保留一项非行政许可: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核发。

按照《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所谓大型医用设备是指单价为500万以上的医用设备,分甲、乙两类;甲类设置许可由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乙类则有省级卫生计生委负责。

医院发展离不开大型设备。过去一段时间,大医院的军备竞赛很大程度上就包括大型医用设备竞赛。围绕大型设备的配置许可,过去一直有针锋相对的两种意见:有人坚持继续管制,希望遏制医院无节制扩张与恶性竞争;也有人认为,市场主体完全可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因此,这不仅是一项大型公立医院关注的重要许可权力,甚至连一些蓬勃发展的民营医院也在关注这个问题。2009年,原卫生部对北京、上海部分三甲医院未经许可购置手术机器人提出罕见的公开批评,曾经在业内引起过大讨论。

此外,搜寻一部分省级卫生计生部门的网站,发现他们目前保留的非行政许可一般在10项左右,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都在公示中。

而到地市级卫生计生部门的网站上,由于信息公布不清楚不及时,无从了解非行政许可项目的大概数量。

苏州市卫生局网站公示了2项非行政许可事项——“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设置审核核发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前者根据《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设置,后者则根据当地卫生部门2003年的一个文件设置,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复核审验托幼机构举办资格的依据之一

此次,国务院有意取消所有非行政许可审批将对大型医用设备配置问题产生何种影响,卫生计生部门是否已经有所准备,这些都值得下一步关注。

 

非行政许可一直不清不楚

省级、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一般都会详细公布行政许可权力事项,但是对于非行政许可权力事项总体上并不清楚。

非行政许可为何不清不楚?这或许得从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两者的区别说起。

20047月《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之后,国务院在当年8月紧随其后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一部由立法机关通过的法律、一个由政府颁布的通知,就这样把我国的行政审批分割为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两类。前者在《行政许可法》范畴之内;后者不在《行政许可法》范畴之泪,在国务院文件中界定为政府内部管理事项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华琳说: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而行政机关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审批,属于非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的内部审批。另外,某些情况下,行政机关对部门政府部门在资金和税收使用上的审批,也属于非行政许可。

简单来说,尽管非行政许可能够理解为政府内部事务,但据宋华琳介绍,非行政许可从一诞生就在法律界存在巨大争议性。

有专家指出,《行政许可法》已经出台情况下,政府还要保留一块法外之地,并不合理。随着时间积累,很多问题就慢慢暴露出来。

宋华琳说,以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来说,在计划经济时代,几乎所有医院都是公立医院,公立医院配置大型医疗设备的确可以算是政府内部事务。但是,在市场经济时代,民营医院越来越多,其配置大型医疗设备属于自由的市场行为,并不属于政府内部事务。民营医院配置大型设备,自负盈亏,还要接受非行政许可,并不合理。

目前,中央政府已承诺取消全部非行政许可事项,球已经抛给了具体政府部门。下一步,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如何展开一场权力自我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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