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7月开始,在太原市的所有民营医院开展以价格信用等级评定为主要内容的价格诚信建设试点工作,对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所有民营医院进行评级,共分4级12档。
4级12档具体划分是在ABCD四级基础上,将每一个分级内进一步细化为“+”、“平”、“-”三档。即从高到低为:A+,A,A-,B+,B,B-,C+,C,C-,D+,D,D-。
据悉,此项工作分为短期目标和中期目标。短期目标是到2014年年底前,在太原市民营医院中初步建立起价格信用指标体系、价格信用等级标准和价格信用信息发布机制。有效强化价格诚信建设在民营医疗服务领域的重要作用,强化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内控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中期目标是力争在3年内(2016年年底前),在太原市民营医院建立起较为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价格信用指标、等级评定和信息发布体系,有效促进民营医院树立价格诚信理念,强化内部价格监管,提升价格管理水平,促进诚信建设、服务质量和经济社会效益的提高,维护公平有序、合理竞争的医疗市场秩序。
按照太原市构建全社会价格信用体系的构想,价格信用将分四个等级。因此,在民营医院中也将试行ABCD四级价格信用分级体系。由民营医院根据价格信用指标和等级标准,进行申报。
以明码标价、价格(收费)公示、一日清单为基本标准,达到标准即达到C级(及格水平);没达到即为D级(不合格水平);在达到C级标准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内部价格管理制度、物价员制度,提高明码标价的覆盖面,明码标价实行了精细化管理,落实价格告知义务,履行价格承诺,有关人员熟知相关管理规定,有效提升价格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并得到群众认可和称赞的,可申报B级、A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