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5日,《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报送省管低价药品资料的通知》公布,要求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即时报送相关资料。

自发改委8日发布国家版“低价药品清单”政策以来,全国多个省区快速启动了低价药品清单增补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各地应在71日前推出本地区的低价药品清单。

其中,河南和新疆最先响应。这两个省份58日就发布通知,启动低价药品遴选。截至15日,河南、新疆、福建、山东、吉林、湖南等6省启动了低价药品清单增补。

目前来看,地方低价药品遴选主要采取两种方式进行操作。

第一种方式以河南、新疆、福建、山东、湖南为代表。目前,上述省份物价部门都已发出通知,要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主动进行申请,再由物价部门进行遴选。

上述5省份都按照发改委的要求提出申请标准,西药日均费用不超过3元,中成药日均费用不超过5元,申请药品必须在地方物价部门定价范围之内。

此外,上述各省的申请截止日期都定在531日前。按照发改委提出的时间节点,6月份以后,各地低价药品清单将会逐渐出台。

第二种方式遴选方式则以吉林为代表。

513日,吉林省物价局发出通知,启动低价药品清单遴选,当日还同步发布了《吉林省物价局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期为514日至521日。

同时,吉林省物价局也提出,“在我省定价范围内,未列入清单范围的省管低价药品,生产企业可以在521日前提交相关文件,经审核合格后也可以列入清单。”

按照吉林省的文件,521日以后,低价药品清单将开始执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上述文件,吉林低价药品清单暂时包括西药85个种、中成药163个品种,总计248个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