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卫生局举办的媒体通气会上了解到,今年年底,本市将以静海、宁河、蓟县中的县医院和县中医医院为试点,正式启动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加成收入,破除以药养医机制。

  此次公立医院改革是以县级医院为突破口,把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纳入支付范围,卫生、医保、财政、物价多部门联合推行,前期目标为控制医疗价格总量,调整本市医疗费用结构。相关配套改革政策包含五方面内容。首先是改革补偿机制。本市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其次,调整医药价格,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床位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政府投资购置的公立医院大型设备按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定检查价格。发挥医保的补偿和监管作用。同步推进总额预付、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通过购买服务对医疗机构给予及时合理补偿,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严格考核基本医保药品目录使用率及自费药品控制率等指标,控制或降低群众个人负担。

  第三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要求,落实区县级公立医院经营管理和用人自主权。探索建立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构,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发展规划、重大投资等权利由政府办医主体或理事会行使。

  第四完善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位。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推进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养老等社会保障服务社会化。

  最后完善医院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提高医务人员待遇。严禁将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