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河南省卫生厅出台《关于新型农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对由传统村庄转型而来的新型农村社区中的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进行规范,实行城乡一体化管理。
河南省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规划新型农村社区近万个,其中已建成2000个。该省要求,每个新型农村社区举办1所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不再设置个体诊所等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职能是,承担社区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康复理疗服务,推广中医适宜技术等。根据要求,服务人口达到3000人的医疗卫生机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超过1万服务人口的,不少于500平方米;至少设5张观察床、10张左右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康复病床。
该省要求,将新型农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纳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总体规划,与社区内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新型农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将实施城乡一体化管理,乡镇卫生院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其实行行政、业务、人员、药械和绩效考核等统一管理。以服务人口1%。~1.5%。的标准配备医疗卫生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