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加大卫生改革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完善公立医院经济补偿政策,形成了“政府补偿、医疗机构让利、群众得实惠”的工作机制,努力破解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难题,药品“零加成”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在2009年全州各地共落实药品“零加成”财政补助经费432万元的基础上,今年开始逐步扩大药品“零加成”改革试点范围,目前全州公立医疗机构已全部实行药品零加成。各级财政将补偿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并建立了“年初预拨,年底结算”的补助制度。1月至6月份,全州补助药品“零加成”经费300万元,州直医疗单位实施药品“零加成”后让利群众60余万元。

  同时还制定出台了《海西州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办法》,实行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逐级审批、备案制度。即州、县级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后须向主管局备案,乡镇卫生院、公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采购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村卫生室药品采购报乡镇卫生院审批,并以此作为核算药品批零差补助依据。同时,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医疗机构同品种药品购进价格差异较大的实际,建立了基本药物价格统一制度,确定了全州县、乡、村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统一协议价格,并与中标企业签订了基本药物统一采购配送协议,从源头上解决了药价虚高的问题,让广大群众从中得实惠。 (作者:商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