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目前正在开展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并确定南昌和萍乡两市作为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城市。此项工作将持续到2013年9月。
康复医疗是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避免或减轻残疾,减轻家庭和社会的经济负担。在调整现有医疗卫生资源的同时,我省鼓励试点城市制订政策措施指导康复医院的建设和发展,给康复医院和社会资本举办康复医疗机构留出空间;鼓励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特别是企事业办医院)有计划、按步骤整体转型为康复医院或以康复科为主的综合医院,兼顾其他一般性疾病的诊疗、处置和急诊急救功能,保证患者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