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级政府在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是,一些地方、一些医疗机构的诊疗费用、住院费用仍在不合理增长。
医疗费用增长的原因比较复杂,医院设备更新、新技术应用、医保水平提高、物价上涨等,都可能导致医疗费用上升。目前社会关注的是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也就是由于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收费、盲目引进先进设备、药品及耗材价格虚高等原因导致的医疗费用增长。
观测医疗费用增长,分析比较医疗费用的变化情况,区分费用增长的合理因素和不合理因素,可以判断出各地、各单位落实纠风工作和医改措施的实际成效。因此,有必要将医疗费用增长情况作为卫生系统纠风工作的重要监控指标。
这些指标包括:平均诊疗人次费用,平均每出院者住院费用,单病种平均住院费用等。通过年度比较、季度比较、月份比较,观察医疗费用的走向,分析判断各个地区、各个单位医疗费用变化的原因,找出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根源。
除对数据进行纵向分析比较外,还要作横向分析比较。同类型地区、同类型医院,数据变化应有一定规律。对超过平均线的地方和单位,要单独分析原因。对费用明显较低的地方和单位也要分析原因。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如实统计、报送医疗费用的数据信息和统计分析,严禁虚报、瞒报、漏报、错报。对弄虚作假者要追究责任。
卫生行政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应定期将门诊和住院平均费用或其他单病种费用变动情况的统计分析向同级政府、下级卫生局和医疗机构通报,以引起各地领导和部门的重视。卫生行政部门还应将有关数据信息向社会公布,引导患者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就诊,同时,也接受社会的监督。
卫生行政部门应将医疗费用变化情况作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准,要求各地、各单位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对医疗费用明显不合理增长的地方和单位,应取消评先评优的资格。
卫生行政部门应提出和落实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的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对医疗费用大幅增长的地方和医疗单位要重点检查,通报检查结果。
近年各级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的措施,包括:实行药品、医用耗材的阳光采购,加强处方管理,开展处方点评,实行“阳光用药”,探索廉价门诊和廉价病房,控制大型设备采购,推行临床路径和单病种付费,规范收费管理,规范医院管理,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取消医疗机构药品加成,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治理商业贿赂。这些措施,有的已经实行,有的仍在试点。医改的目标就是向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总而言之,必须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纠风工作是否落实,医改工作是否到位,应以此为检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