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全国卫生系统集中招标采购目录》的通知

  

关于编制《全国卫生系统集中招标采购目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自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实施以来,卫生系统集中招标采购范围逐步扩大到卫生厅局、急救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标办法逐步完善,得到国务院、卫生部、监察部等部门的支持,并加以推广。带动了卫生系统的药品、医疗器械、高值耗材、医护用品、基建设施、信息化管理、办公用品、车辆装备、医院后勤用品医院建设咨询管理等的招标采购。

  为了加强行业管理,探索卫生系统集中招标监管的新模式,帮助卫生系统改进集中招标采购的管理水平。作为全国卫生系统的企业管理协会信息咨询部将全力为全国的卫生系统提供投标企业信息服务,组织编制《全国卫生系统集中招标采购目录》(以下称目录)。《目录》将明确了卫生系统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首要目标和任务,并通过集中招标的形式,规范采购行为,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组织单位的集中采购办法。并宣传和推广在历年招标采购中重合同、守信用的企业产品,同时也为打造为中国卫生医疗事业做出贡献的优秀品牌,推动中国、以及地区经济做出贡献。

  各有关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按照自愿原则积极参与和支持此项工作。详情见附件。

  附件1:《目录》编制说明

  附件2:《目录》入编协议书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

  信息咨询部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1

  《全国卫生系统集中招标采购目录》编制说明

  一、背景:

  在国家刺激经济计划投入的4万亿资金中,直接投向医疗卫生事业的资金达400 亿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到2012年各级政府需要投入8500亿元进行新医改,其中预计约4000亿将投入到医疗机构,每年新增投入约1300亿。作为卫生部门的一个职能部门,在采购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卫生采购部门严格按照招标程序,相互配合,获得性价比最优的设备。招标采购,可以为卫生机构节省投资资金,提高了卫生机构投资效益与经济效益,有利于卫生机构的医疗技术的引进与设备更新,加快卫生医疗机构的发展步伐。

  二、目的:

  为保证科学、合理、规范的购置医疗装备,展示卫生医疗行业优秀供应商成果和方案,解决卫生医疗建设中遇到的普遍问题和对策,揭示行业的巨大需求,促进行业的应用和发展,加强产业界的相互合作。满足我国卫生医疗监管机构在集中招标采购时选到一个满意的合作伙伴和供应商。达到政府监管、投资、引导的目的。

  三、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除序言外,主要有:

  第一部分: 政策法规

  第二部分: 领导讲话

  第三部分: 专家论坛

  第四部分: 供应商信息

  规格及发放范围:

  《全国卫生系统集中招标采购目录》,采用国际标准大16开(规格为285×210mm);赠送国家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药管理局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采购办,卫生监督管理机构,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救中心等采购部门。免费发放单位为各卫生行业协会,全国各大医院,全国各疗养院,各救护中心,妇幼保健院,医疗用品分销中心,各卫生系统机关院校采购部门、专业医疗卫生保健康复中心,医疗器械、医药、卫生保健产品终端,全国各大药房连锁店等。
 

关于编制《全国卫生系统集中招标采购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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