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康复意识的提高以及社会老龄化加剧,对康复器械的需求也将加快释放。到2023年,我国康复医疗产业有望达到千亿规模,年复合增长率将超过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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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平均每年净增长800万到1200万老人。截至2015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到2.2亿,占总人口比重的16%。其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已达到4000万人。联合国人口司预测,我国60岁以上人口将会在2020年达到2.45亿。其中,大约有1亿的老年人口有康复需求。而目前需要康复治疗的人群中,超过4/5均无法及时接受正规的康复治疗。随着市场需求不断激增以及扶持政策的加码,康复器械作为提高失能者及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重要工具,受到市场的关注。

一、康复医疗发展现状

康复医疗产业是医疗服务行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发达国家,康复产业已经成为较成熟的医疗体系。目前,我国康复医疗产业处于发展初期,呈现出资金投入较少、供给不足、康复机构规模较小以及配套设备落后的现状,未来养老、医疗体系将面临巨大挑战,康复医疗服务市场提升空间巨大。

(一)行业规模发展迅速

中投顾问在《2016-2020年中国康复医疗产业深度调研及投资战略研究报告》中提到,我国康复医疗起步很晚,大约在20世纪80年代初,才提出发展需求,形成预防、保健、治疗、康复为一体的医学模式。直到1996年,原卫生部才正式规范了“康复医学”的定义:它的目的不是治愈疾病,而是让病残个体得到最大程度的功能恢复,其手段以主动性康复训练为主,如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心理治疗等。

我国康复医疗机构建设发展迅速。自1982年卫生部提出“选择若干医疗机构试办康复中心”以来,我国康复医疗机构建设从点到面,逐步发展壮大。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卫生部启动医院评审工作以来,要求三甲医院应当建立康复医学科,更是有力地推动了各级医院康复医学科的建设和发展。这些医疗机构与基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一起,构成了康复医疗服务的基本网络。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数据,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康复机构6914个,其中,残联系统康复机构2622个,康复机构在岗人员总数达到23.36万人,其中业务人员16.0万人,管理人员3.05万人,其他人员4.31万人。

(二)政策支持力度加大

政策方面,2016年3月,卫计委联合5部门印发了《关于新增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通知》,要求2016年6月30日前,在原已纳入支付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基础上,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新增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比原有9项,支付范围成倍扩大,将带动康复市场加速扩容。另外,2015年1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全面取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的定点医药机构资格审查项目,同步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基金使用效率。这对于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促进健康服务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康复医疗能力提升

科技进步与康复医疗能力同步提升。已经崭露头角,并将大放异彩的技术和设备包括:物联网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和移动医疗,助推医院-社区-家庭康复医疗服务的无缝连接。康复机器人技术,实现人类功能代偿的新高度。脑机接口,实现神经指令传递的新路径。新型材料推进辅助器具与用品的发展,实现康复治疗与日常活动的结合。常规运动训练器材的数字化、新型的功能性电刺激装置、心肺运动试验装置、水疗装置、步态分析系统、新型轮椅、矫形器和假肢等都具有极大的发展空间。

(四)服务内涵不断拓展

中投顾问在《2016-2020年中国康复医疗产业深度调研及投资战略研究报告》中认为,长期以来,我国康复医疗工作都把有功能障碍或者残疾的人群作为工作对象,强调恢复其功能到最高水平,并重返社会。但是2013年国务院颁发《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达到8万亿元以上,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健康服务领域的投入,并向低收入群体倾斜,完善引导参保人员利用基层医疗服务、康复医疗服务的措施”。

为此,行业学科内涵正在发生新的变化,即康复医疗不仅致力于功能障碍者的功能康复,还要关注各种健康问题,包括老龄、妇女围产期、儿童发育迟滞、亚健康状态、心理障碍状态、营养异常状态、成瘾状态等。学科将涉及医疗全程,即急性期、亚急性期、稳定期、恢复期。学科将从整体医学的角度,强调生物-心理-社会医学的模式,强调天人合一的思想,强调看病人而不是看病。学科的工作内容不仅与医学关联,也与工学(计算机、自动化控制、人体工学、材料学等)以及人文科学(哲学、社会学、经济学、美学、心理学等)关联。康复医疗领域的新分支和新领域必然诞生。

二、康复医疗机构类型

中投顾问在《2016-2020年中国康复医疗产业深度调研及投资战略研究报告》中认为,目前全国各地都有各种形式的康复医疗机构,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康复或康复医疗服务。中国的康复根据患者或消费者的需要和客观环境条件,可以在不同水平和不同类型的机构中进行。

(一)医院型

设有病床、护理部及配套的医院设施,但其主体为康复诊断和康复治疗部门。这种类型的机构多被称为康复中心(rehabilitationcenter),或称康复医院。

康复中心按其规模和性质又分为:

综合性康复中心:如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博爱医院)

专科性康复中心:如广州工伤康复中心(医院)

(二)康复科(部)

康复医学科或康复科(rehabilitationdepartment)为综合性或专科性临床医院的一个科室或分部。综合医院的康复医学科性质上是一个临床科室,设有康复门诊及病房,或只有康复门诊无病房,直接接受门诊及临床相关各科转诊病员。这种类型在中国分布比较广泛,数量大,在康复医疗中占有重要地位。

在中国内地,尽管发布了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但名称仍不统一,还有理疗科、康复理疗科、物理医学与康复科、中西医结合康复科、运动医学科、体疗科等五花八门的名字。

(三)门诊型

康复门诊是独立设置的康复诊疗机构,不设病房,只为门诊患者提供康复服务,称为康复门诊或康复诊所。康复门诊一般设有康复诊室和一些治疗室,如各种电疗、针灸、推拿、牵引室等。

(四)疗养院型

利用自然环境,按照康复的原则把疗养因素与康复手段结合起来,促进慢性病者、老年病者、手术后患者及其他伤残者的康复。

疗养院是我国康复医疗机构重要的组织形式,在中国利用矿泉、山林、海滨、湖滨开办的疗养院居多,但由于受市场经济的影响,以疗养治病形式的疗养院已萎缩,目前改以休闲度假者居多。

丛化温泉疗养院、安徽半汤疗养院等均是如此。

(五)不完全康复型(或准康复型)机构

某些助残和养老的机构,它们仅向住在该处孤寡老人或患者提供不同程度的护理和少量的物理治疗,有时根据需要请院外的医师会诊,处理一些医疗情况。

分为几种类型:

1、长期留治中心:收容一些永久性残疾患者,他们在身体上已无康复潜力,故只给予支持性康复治疗和护理,如荣军疗养院、麻风病院等属于此类。

2、病残护理院:收治从康复中心出院,但仍有残疾或慢性病功能障碍不能在家生活的患者,有熟练的护理人员进行医疗护理,并提供少量的康复治疗服务。多是一些集体和个人开办。

3、老人养护院(老人公寓或寿星大厦):收治体弱多病,有功能障碍或残疾的老人,提供基本的护理和简单的物理治疗。

4、儿童福利院(特殊学校):弱智,脑瘫,盲聋哑,各种先天性缺陷被遗弃者,由政府收容,开展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服务。

来源:搜狐健康、新浪财经、中投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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