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老龄化社会的进程加快,使得养老服务业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各地纷纷把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作为实现“老有所养”民生目标的重要基础性工程,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和推进建设力度。但在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盲目性和随意性,进而导致一些问题出现。如果能够遵循以下“十大标准”,在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管理过程中将有效避免诸多问题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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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便利,方便入住与探视

各地要根据当地老年人机构养老服务需求,在城市规划建设好老年福利院、老年养护院、老年公寓等不同层次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在农村规划建设好与农村社区建设相结合的县级中心敬老院、区域性乡镇敬老院和村屯级“五保家园”,满足城乡老年人的机构养老服务需求。同时,每一所养老服务机构都要力求达到“交通条件便利,方便入住与探视。”

二.最好建于公园(植物园)附近

养老机构选址应尽量满足以下条件:植被覆盖率要高,最好建于公园(植物园)附近;在地势上尽量选择背风、向阳之处,并要尽可能远离噪音或者能够有效隔离、降低噪音;能够有效利用自然条件增强冬季保温效果;地势地貌平坦,方便老人行动和健身。

三.科学配置,合理使用彩色

在建筑用房上合理配置好老年居住用房、健身活动用房、医疗用房、公用服务用房等;在疏散及通行无障碍设计上,科学设置养老建筑通道的扶手、无障碍设施等;配备好老年人居住、活动场所的标识系统、辅助器具,合理安排色彩使用。

四.合理搭配,创造优美环境

尽量扩大养老机构院内环境的树木、花草等植被覆盖率,基本达到在40%以上。同时,要合理搭配院内植物,利用好院落空间,设计建造适宜老人的院内模拟自然或人工景观,使老年人在“小桥流水、修竹粉墙”的优美环境中愉悦身心。

五.配置阳光大厅、老年大学

各类养老机构功能设置都要体现“利养、健身、适学、有乐、审美、便利”。各类养老机构要着重考虑建设室内活动场所,特别是要规划设计好“阳光大厅”,使老年人在严寒的冬季能够足不出户开展健身、娱乐、交流活动。利用社会资源开设各类“老年大学”,充分满足老年求知、学习愿望。

六.以“入院老人满意”为服务准则

养老服务机构要以“入院老人满意”为服务准则,力求能为老年人提供宾馆化“订单式”服务。在餐饮服务上,科学合理搭配集体膳食,对特殊需求老人提供特殊配餐,实行定时集体用餐或者定单式送餐入室;在生活照护上,设身处地“想老人所想”,制定完备的服务方案,增设服务项目;在医疗服务上,建立“定时巡诊监测、定期检查身体、随时应答呼叫、快速提供就医”等制度和措施;在精神文化服务上,积极引进专业化社工服务,为老人提供专业化的精神慰藉、心理疏导、情感交流等社工服务。

七.征求在院老人的意愿实现自我管理

各地养老机构要充分征求在院老人的意愿,突出规范服务,对出入院登记、老人居室管理、护理等级评估等各项服务工作、各个服务环节做出明确、量化的制度规定。特别是要建立在院老人充分参与的民主管理制度,有条件的可以探索建立老年人民主管理组织,形成在院老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良性机制。

八.实行养老服务持证上岗制度

利用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资源,增设养老服务课程,培养老年医学、护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同时,对全省养老服务人员进行资格和技能认证,建立和完善不同层级的养老服务人员、特别是专业护理人员“星级服务评定制度”。并进一步加大对社区养老服务岗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使养老服务队伍成为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服务的有力支撑。

九.以“市场化”促进经营成本“低廉化”

养老机构要以大众化的收费价格,最大可能地满足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引进市场机制,以“市场化”促进经营成本的“低廉化”,使其有能力为政府供养对象提供无偿服务、为社会老年人提供低偿服务。转变经营方式,采取公办民营与民办养老机构合作开发养老服务项目等方式,实现“公办民办”有机结合。

十.成为本区域老年人服务中心

着力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向全社会延伸服务,使“公办机构养老”成为一种公共服务供给。利用公办养老机构富余资源和信息网络,采取开办“老年食堂、保健所、娱乐中心”等办法,定期向开放设施、提供免费服务项目,并为周边老年人提供低偿就餐服务,力求把每所公办养老服务机构都办成一定区域内的老年人服务中心;通过建立家庭病房、小餐桌等方式,围绕社区居家孤老、空巢、高龄老人以及失能、半失能老人的生活照料需求,派出养老护理人员和医疗技术骨干深入社区,为居家老人提供无偿或者低偿的“生活照料、医疗康复、困难援助、配送餐”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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