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省卫生厅正式下发苏卫医[2011]32号文件,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通过了省卫生厅专家组的现场验收,达到了三级专科医院基本标准,正式确认为三级专科医院,纳入了三级医院管理。
近年来,盐城市四院在市政府、市卫生局的坚强领导和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建成三级甲等专科医院的目标,在不断加大硬件投入、加快硬件建设步伐的同时,以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来规范各项工作管理,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三级医院的创建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今后,该院将以此为新的起点,大力弘扬顽强拼搏、创先争优精神,不断丰富拓展三级医院建设内涵,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和措施,努力建成苏北一流,全省领先的精神病专科医院,为保障人民健康,加快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和实出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新的跨越发展”的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