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1日讯(记者李文鹏)11日,国内首例医院不正当竞争案在历下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告济南国医堂医院当庭否认侵权广告由其发布。由于宣传广告中选用的病例相同,且都宣称是自己成功治疗的结果,济南保法肿瘤医院为此以涉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济南国医堂医院诉至法院。

  济南保法肿瘤医院曾在媒体上发布了题为《11年肝癌患者讲述自己的故事》的宣传材料,后来济南国医堂医院也在媒体上登载了题为《十一年肝癌患者讲述自己的故事》的宣传广告,两者宣传材料中的患者姓名、求诊过程、病状等都基本相同,只是医院、专家、具体时间上略有不同。为此,济南保法肿瘤医院以涉嫌不正当竞争,将济南国医堂医院告到法院。

  11日上午,此案在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被告济南国医堂医院方面承认,他们没有查到宣传材料中的“肝癌患者斯蒂文(中文名苏唐生)”的有关病例材料,但同时也质疑原告保法医院宣传材料中的“肝癌患者斯蒂文”是否确有其人。另外,对于发布在媒体上的广告材料,被告也否认由其发布。

  “可上面宣传的他们的医院、医生和技术,留的是他们的名称、电话和地址,这难道还会是别人发布的吗?这个到那家媒体去核实一下就清楚了。”保法医院副院长曾艳敏说。尽管保法医院提供了“肝癌患者斯蒂文”的有关病例材料,但由于被告方面对此患者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因而保法医院需要尽快提供患者斯蒂文的联系方式,以便确定其存在的真实性。“现在还没有和患者本人取得联系,我们会想办法通过他的亲属与他进行联系。”曾艳敏说。

  对于案件庭审的情况,记者试图采访被告济南国医堂医院方面参加庭审的人员,但其表示“未经授权,不便接受采访”,之后便匆匆离开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