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记者余梅报道:28日,由省卫生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制订的《湖北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意见》正式公布。23家试点公立医院将照此进行改革。
管办分开属地化管理
公立医院将积极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按照医疗服务监管职能与医疗机构举办职能分开的原则,推进政府卫生及其他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院的属地化管理,逐步实现公立医院的统一管理。
其中,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财务监管和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聘任。政府有关部门则按照职责,制订并落实符合规划设置的公立医院发展建设、人员编制、政府投入、医药价格、收入分配等政策措施,为公立医院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提供保障。
合理定位各级医院功能
在《意见》中,我省将按照各个医院现有医疗资源配置,界定不同级别,并根据不同级别进行分工。省政府负责举办承担疑难危重病治疗、医学科研和教学综合功能的省属医院。县(市、区)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举办县级公立医院。其他公立医院均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举办。
我省将构建三级医院为主体、专科医院为补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配置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合理界定各级医院的功能定位。一、二级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伤残康复、慢性病治疗等服务。三级医院主要从事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
按照全省的规划,到2015年,全省规划设置政府举办三级综合医院60-70家,一般县(市、区)设立一所政府举办的二级综合医院,全省规划设置三级专科医院50-60家。
医药分开转换补偿模式
我省将推进医药分开,改革以药补医机制。此项措施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由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考虑医院功能定位、医疗保障基金承受能力、本地财政能力、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对价格调整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
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对公立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通过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来补偿。
此外,试点改革的公立医院还将规范预约诊疗服务流程、推广晚间门诊和节假日门诊,畅通急诊绿色通道,努力缩短病人等候时间,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城市圈医疗卫生一体化
根据《湖北省公立医院实施意见》,我省将积极整合医疗卫生资源,推进武汉城市圈医疗卫生“四个一体化”建设,即医疗急救一体化、妇幼保健一体化、社区卫生服务一体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体化,以武汉市为龙头,充分发挥不同城市自身优势,实现优势互补。
(本文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