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3月29日讯 据记者了解,《甘肃省省级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试行)》已经正式出台。

  新《标准》规定,省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在800名以上的,党政管理机构和后勤服务机构总数不超过20个;人员编制在800名以下的,不超过16个。

  省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包括党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编制。三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床位数在1000张以上的,按床位数与人员编制1:1.7的比例核定;1000~800张的,按1:1.6的比例核定;800~500张的,按1:1.5的比例核定。二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床位数在300张以上的,按床位数与人员编制1:1.5的比例核定;300张以下的,按1:1.4的比例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