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0家市属公立医院院长签订“责任状”

 

  近日,深圳市儿童医院护士忙着给患儿治疗。(资料图片)

  今天,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召开全系统干部大会暨《公立医院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仪式。深圳市卫人委主任江捍平与10家市直属医院院长签订《公立医院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书》界定了卫生行政部门与医院之间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了六大类25项公立医院经营管理主要目标。

  据江捍平介绍,本次签订的《责任书》期限5年,从今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0日止。目的是厘清政府与医院的责任和义务,在加强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增强医院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建立分级决策、多元监管、自主经营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管理体制。

  《责任书》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了卫生行政部门的17项责任和义务;二是明确了公立医院的19项责任和义务;三是规定了公立医院经营管理的25项目标;四是明确了公立医院领导班子的考核和奖惩方法。

  深圳市卫人委将按照《责任书》确定的目标和考核方式,每年对公立医院实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分五级,与领导班子的表彰奖励、绩效工资、聘任挂钩。对完成综合目标管理情况良好的,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可享受高出本院职工平均工资水平1.5~3倍的绩效工资。对于工作特别突出或做出重大贡献的,对医院及领导班子给予其他方面的表彰和奖励。

  对未能完成综合管理目标的,给予提醒注意、黄牌警告,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绩效工资不得高于职工的平均工资,直至交流轮岗、解除聘用合同。对于造成负面影响、造成资产损失或违法违纪的,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