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人社部发布新规,目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所实施的,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审查,将在年内全面取消。

根据《指导意见》要求,依法设立的各类医药机构都可以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材料。经办机构将听取参保人员、专家、行业协会等各方面意见,根据评估结果,与医药机构平等沟通、协商谈判。在签订服务协议并向同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后,就可以取得医保定点资格。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郑雪倩:

郑雪倩:实际上就是说让大家都有机会,不是说非得限定什么样的人能进,什么样的人不能进。换句话就是说,只要你符合他的这些条件,能够按他这些去做,那就可以和你签订协议。

医保定点从行政审批转为协议定点,这种“简政放权”对医药产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不过,这意味着以审批准入为主的事前监管将向以执法查处为主的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对监管部门来说,无论是监管水平还是监管方式,都将是一个挑战。郑雪倩认为,如何确保现有的医保资源真正用到实处是未来监管的重中之重:

郑雪倩:钱不是说我拿来像有些人骗保似的,不该看病的,我用来骗去给其他的人来用。还有一个就是说我明明没有用,我把它拿出来去买东西。这些都是需要去监管的,真正把医保的有效的这个钱真正用到有效的地方,而不是把它乱花了。

来源: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