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明确提出新疆“十二五”卫生工作总体目标:到2015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达到60元以上(2009年新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同时,全区将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并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据了解,新疆“十二五”卫生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努力缩小新疆与内地卫生事业发展差距,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得到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使各族群众享受到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3岁;婴儿死亡率下降至2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至25‰;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提高至98%,孕产妇死亡率下降至35/10万;提高政府和社会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提高到30%以上,个人控制在30%以下,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2015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达到60元以上。

  据悉,今年,深化医改是新疆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新疆将突出抓好基本药物制度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两项重点任务。到2011年年底,实现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各地要根据基本药物制度有关规定,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对国家公布的基本药物和新疆新增补的基本药物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要推动2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开展综合改革,在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等难点方面进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