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医疗联合体是不同等级、类别、区域、隶属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医疗业务协同发展需要,自愿协商组合而成的纵向协作组织。医疗联合体有助于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促进医疗联合体内人才、技术、管理等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有助于推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促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
根据意见,2015年,省、市、县级医院启动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2016年,结合对口支援帮扶工作,全省所有三级甲等医院组建符合自身专业特点的医疗联合体。到2017年,逐步形成权责明确、功能清晰、运转有效、群众受益的医疗联合体运行体系。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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