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存在“以药养医”、“大处方”、“天价耗材”、“重复检查”等诸多乱象,一直为人们所诟病,这也让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打上了逐利的烙印。之所以如此,很大程度源于政府对公立医院定位不明确,对医院投入不足,一些地方甚至把基层公立医疗视为包袱,一度将医疗机构承包或者出售推向市场。即便是如今,许多地方的公立医院,来自公共财政的投入比例很低,医疗从业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以及医院建设、运营等,基本上由医院从经营收入中解决。
医院自己承担办医成本,“不得不”曲线救院,从辅助检查、卫生耗材等收费项目上增加收入,以弥补人力成本和医疗服务收入上的亏损,久而久之,这种机制会形成公立医院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错位导向。钟南山院士谈到医改时说,“现在大医院院长坐在一起聊天,都问做了多少亿的营业额,而不是治好了多少危重病人”。
除了投入不足,医院人事制度与薪酬机制,也有着非常明显的行政化色彩。一方面,公立医院管办不分,不仅医院院长由组织任命,医疗从业人员也实行严格的编制管理,医院选人用人的自主权不足,出现人才引进难、职称聘任难、岗位设置难等问题。另一方面,固化的事业单位工资结构、医疗服务价格机制未充分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和技术价值,导致寻求合理报酬的冲动向处方、检查,甚至红包、回扣等释放,一些公立医院的灰色收入甚至比工资还高。
深层次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前提是确立公立医院公益的性质和政府办医的责任,并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公立医院的关系。政府办医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提供医疗资源;二是购买医疗服务。相对应的,公立医院的职责是组织医疗服务供给。因而,公立医院改革真正考验的是政府,改革的成败还要看政府是否尽到办医责任,而不是把责任都推给医院。
具体来说是“放、建、管”相结合,其一,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理顺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与医院之间的职能,转变管理方式;其二,加大对公立医院的财政投入,建立公立医院基本建设、从业人员基本薪酬、保险等必要成本的兜底机制;其三,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取消以药补医,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形成富有激励的弹性分配机制;其四,强化医保的支付与监控作用,医保报销向医疗技术与服务倾斜,体现医疗服务的“买单”功能,严格控制药品与检查费用,倒逼公立医院更加注重技术与服务。
来源:河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