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有关事项对外公布。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2016年帮困计划资金的筹资标准为2740元,其中参加对象个人缴费130元,其余由市、区(县)政府按1:1筹集。

据了解,2016年帮困计划各项待遇标准维持不变。门诊医疗互助帮困补贴为每人每年150元,用于支付门急诊医疗费。门诊医疗互助帮困补贴用完后,门急诊医疗费个人现金自负年累计超过500元以上部分,由帮困资金按以下比例支付: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75%。

住院医疗互助帮困补助方面,参加对象在外省市或原单位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当年累计住院自负医疗费超过当地医疗保险机构规定的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帮困资金补助60%;参加对象在外省市或原单位没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当年累计住院总医疗费超过1000元以上部分,由帮困资金补助50%。

参加对象申请办理2016年度帮困计划的时间从2015年10月至当年12月止,参加对象待遇享受时间从2016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

来源:劳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