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哈尔滨12月23日消息(记者杨沼畔 通讯员衣晓峰 董宇翔)黑龙江省日前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力度,保证临床一线护士配置,进一步充实临床护士队伍,严格限制非护理岗位占用护士,省卫生厅将不定期对各地“示范工程”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暗访。

  黑龙江省卫生厅要求各地按照《护士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临床护理规章制度,完善服务规范和标准,制定并落实各级各类护士的岗位职责,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结合临床实际,明确临床护理服务内涵、服务项目、工作标准,并纳入院务公开内容,向患者和社会公布,引入患者和社会参与评价的机制,把患者满意程度作为评价护理质量的标尺。各地还要结合绩效考核,对一线护士加大鼓励,加大待遇倾斜。保证临床一线护士配置,进一步充实临床护士队伍,严格限制非护理岗位占用护士,要让护士归队,护理管理人员也要靠向临床,对临床护理工作负责。

  黑龙江省卫生厅要求全省所有三级综合医院(含具备条件的专科医院)都要作为省级重点联系医院;所有二级综合医院作为市(地)级重点联系医院,省卫生厅将选择部分县医院进行直接联系和指导,市(地)级卫生行政部门选择部分一级医院,加强直接联系和指导。截止到目前,全省共有 1家国家级《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重点联系医院;21 家省级《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重点联系医院,83个示范病区;67家市级重点联系医院,157个市级试点病房,全部按照16项具体工作目标开展试点工作。

  对于已开展“示范工程”的医院,在“试点病房”工作基础上,要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年底前三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示范病房”的数量,应占医院病房总数的15%,二级医院应占医院病房总数的10%。拟将开展“示范工程”的三级医院,“优质护理示范病房”的数量,应占医院病房总数的10%,二级医院应占医院病房总数的8%(一级医院可参照执行)。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逐步增加试点病房的数量,推进“示范工程”活动。

  据介绍,省卫生厅将不定期对各地“示范工程”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暗访,并通过设立公开电话、电子信箱等,广泛收集社会意见,引入患者和社会参与评价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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