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和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纽带,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关键环节。记者9月4日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县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设备配置标准等。

《实施意见》指出,针对我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市县政府要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加大工作力度,大胆探索适合地方实情的医改政策和模式,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确保改革方案和配套文件的出台和实施。

每个县要办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

《实施意见》要求,各市县要编制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合理确定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布局、功能、规模和标准。明确县级人民政府是举办县级公立医院的主体,每个县要办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根据本地区医疗服务需求,鼓励采取迁建、整合、转型等多种途径将其他公立医院改造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科医院、老年护理和康复等机构,也可探索公立医院改制重组。

切实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虚高价格

《实施意见》要求, 2015年,所有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补助和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制定我省创新药品集中采购机制、有效降低药品虚高价格的实施意见,实行分类采购,采取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等办法开展集中招标采购,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切实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虚高价格。

2015年年底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县域内所有公立医院,覆盖30%以上的县级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到2017年,全面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

《实施意见》还要求,各市县要积极推进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逐步实现医院基本业务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和共享。2015年年底前实现国家标准居民健康卡院内发卡,实现挂号、交费、打印检查和检验清单等功能应用。2015年年底前全面启用新农合智能审核系统,实现医院端事前审核功能应用。2017年年底前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公共卫生、新农合等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积极推进区域内医疗卫生信息资源整合和业务协同。到2016年,实现县级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患者人均费用和总收入增幅下降。到2017年,县级公立医院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来源:三亚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