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92年,PPP模式就已应用于英国,目前,世界各国均有诸多成功运用PPP模式的案例。
澳大利亚——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PPP运作世界领先
发展概况
澳大利亚是世界上除英国外PPP模式应用体系最为成熟的国家,在运用PPP 模式实施大型基础设施项目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其经验受到各国关注。目前,澳大利亚的公私合作项目盛行于各个方面,澳大利亚政府不仅利用PPP模式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如建设公路、铁路、港口等,还利用这种模式建设学校、医院、监狱这样的公益机构。管理机构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与州政府都设有专门的PPP 管理机构。澳大利亚基础设施管理局作为联邦政府的PPP 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PPP 项目进行管理,定期发布政府拟实施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信息,并审批所有PPP 建设项目。PPP 具体政策由各州分别制定,部分州政府设立了自己的基础设施管理局,也有一些州分设机构,一般包括具体政策制定部门和PPP 项目执行机构。以维多利亚州为例,由财政部门负责PPP 的管理,并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与其他部门和私人企业进行沟通。州政府还设立了PPP 项目指导委员会,由财政、交通、医疗、教育等相关部门人员及多名专家担任委员,对PPP政策、项目管理、私营机构选择、工程技术等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政策、法律
澳大利亚虽没有专门的PPP法律,但形成了一整套完备的指南来规范PPP项目的实施。此外,澳大利亚对PPP项目的指导分州进行。以维多利亚州为例,其对PPP的指导主要分成四个方面:政策、指南、建议注释和技术注释。其中最重要的是2001年的《维多利亚合作伙伴政策》,为政府参与PPP项目提供了一个大的理论框架;2003年的《合同管理政策》是在认识到合同管理在保证长期物有所值重要作用时,颁布的框架性政策措施建议;2007年的《政府公示政策》则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告示各个PPP项目的概况、组织方式和风险分担等商业属性,以满足社会大众的监督需求。案例
一是墨尔本皇家儿童医院。政府让利给私营部门,使其在参与项目建设中有利可图。州政府与私人投资者在开始时即谈好条件,新医院建好运行后,将原址的旧医院交由私人投资者自行改造利用,如建超市或旅馆等,所得收入归私人投资者所有,涉及税收项目将享受一定的优惠,但最终这块土地及所有不动产仍归政府所有。
二是维多利亚州监狱。维多利亚州监狱由私人资本承接设计、施工并经营的PPP 项目,私人投资者完全按照政府要求建造并经营管理监狱,政府只需对私人经营者付费和进行监管即可。最近,维多利亚州政府还出台了新规定,只要监狱的罪犯重新犯罪率降低,政府将给予经营者一定的奖励,因为政府认为正是监狱管理者的努力保障了社会的安定。
日本——PPP民间咨询机构全程跟踪服务
发展概况
日本引入PPP模式已有20年,日本的PPP模式主要借鉴英国的PFI模式。1988年以来,在日本泡沫经济顶峰期,企业的社会贡献开始受到关注。PPP开始在日本迎来了崭新的时代。PPP模式在日本的发展,与日本中央政府的支持和推动密不可分。2001年6月小泉内阁会议通过了“骨太方针”,改革的内容是:在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活用市场机制,在“社会能做的事交给社会去做”的原则指导下,根据公共服务的属性,通过民间委托(外包、公设民营等)、PFI、独立行政法人等措施,激发公共部门、民营企业与非营利组织等各服务主体的积极性,提高行政效率及公共服务的质量。简单解释,即向社会开放历来以政府为中心提供的公共服务领域。日本政府将这种由公共部门直接提供的公共服务对民间开放的模式取名为“日本式PPP”。
管理机构
日本中央政府在推动公共服务的提供向民间开放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日本内阁根据《PFI法》于2000年设置了PFI的领导和推广机构——PFI推进委员会,形成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地方政府、PFI推进机构及行业组织共同构成的PFI项目运作管理模式。该委员会的委员长、专家委员均由内阁总理大臣直接挑选任命,职责主要包括:调查日本PFI事业的实施状况,分析、审查私人部门的意见;向社会发布有关PFI实施状况、法律、税收等情况;向有关机构提出促进PFI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协助政府扩大对PFI事业的宣传和影响,促进社会民众对PFI事业的理解。日本PFI行业组织机构主要有:日本PFI·PPP协会、亚洲PPP政策研究会、PFI/PPP推进协议会、地方自治体公私合作研究会、东洋大学PPP研究中心。此外,日本有很多专业从事大型工程项目管理及PFI项目咨询的管理顾问公司,如三菱综合研究所、都市经济研究所、佐藤综合计划等。在PFI项目确定前的调查阶段,发起机构会委托管理顾问公司对项目条件和前景进行分析和评估;项目确定后,发起机构会聘请有关专家举办PFI学习班;在项目实施阶段,也需要聘请管理顾问指导PFI项目的实施,同时发起机构需要聘请外界专家对PFI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价。通常来说,PFI项目在不同阶段的咨询服务由不同的顾问公司或外部专家负责。
政策、法律
日本政府通过立法手段推动公共服务向社会开放,1999年通过了《民间融资社会资本整备(PFI)法》(简称“PFI法”);通过政府文件形式明确了“民间能做的事交给民间去做”的改革指导原则;相继发布公共服务改革的政策框架与推进PPP实施的五个“指南”等等。这些举措为PPP模式在日本的推进与展开创造了良好的法律、行政和政策实施的保障和环境。2009年,日本政府进一步修订、完善了PFI法,将原来法案中规定的PFI活动只针对道路、医院、国家及地方自治体的办公楼等实施,扩大到人造卫星领域,即将社会力量引入宇宙开发领域。另外,日本PFI法中对于事前的风险评价以及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权则划分,极大地推动了PPP模式的成功运用,也值得借鉴。来源:和讯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