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颁布以来,对指导绿色建筑事业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把绿色建筑的理念与工程实践结合起来,使细则更加完善,使绿色建筑评价更加严谨、准确,使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公正,更加具有权威性,我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委托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等单位共同编写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其中“节地与室外环境”部分由张播、刘燕辉、陈蔚镇、许荷等负责完成;“节能与能源利用”部分由杨建荣、李晓锋、曹阳、陆俊俊、冯莹莹等负责完成;“节水与水资源利用”部分由曾捷、赵锂、李建琳、吕石磊等负责完成;“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部分由王昌兴、韩继红、姜兆黎、赵平、冯跃等负责完成;“室内环境质量”部分由林波荣、燕翔、谭华等负责完成,“运营管理”部分由王占友等负责完成。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公室宋凌、李宏军、马欣伯参与了组织管理及编写工作。
此外,在2009年度首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评审过程中,许多专家对编写补充说明也提出了宝贵的意见。他们分别来自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和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我们对参与编写的所有人员一并表示感谢。
二〇〇九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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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建科函[2009]235号
附表1_运行补充说明(住宅)_final20090928
附表2_运行补充说明(公建)_final2009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