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看病不满意可直接给大夫扣分
石市11家医院建患者满意度评价机制
医院要在门诊大厅、住院病区等显要位置以及门诊收费、取药等关键环节设置采集器,为患者提供评价服务,评价项目要涵盖患者关注的服务态度、医疗技术、医药收费、就医环境等重要方面——— 记者11月18日从石家庄市卫生局获悉,石市将全力建设患者满意度评价平台,方便患者对就诊医院、科室和医护人员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记者了解到,到2010年底前后,我省将完成100家医院的评价机制建设任务。在这100家医院中,石家庄市占了11家,包括:石家庄市第一医院、石家庄市中心医院、石家庄市第三医院、石家庄市妇产医院、石家庄市第五医院,以及6家县(市)医院。以上所有医院的患者满意度评价机制建设预计于今年12月份完成。“评价结果将纳入医德档案,作为医德考评、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与评先评优、绩效考核等直接挂钩。”据石家庄市卫生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施文国介绍,按照要求,相关医院要主动征求患者意见。特别要发挥信息技术优势,各环节采集的数据,要确保真实。向患者提供的各评价界面,要直观易懂、方便操作,努力获取患者支持配合。并对实施评价患者的身份,要采取保密措施,严禁打击报复。对满意度评价结果,要定期在医院内部公开。
按照要求,在患者满意度评价平台建设中,各医院,要合理设置评价内容。评价项目要涵盖患者关注的服务态度、医疗技术、医药收费、就医环境等重要方面。评价范围要覆盖到医院、科室和医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