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批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78-2014,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原《绿色建 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同时废止。该标准由住建部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新标准主要体现以下特点:
1、将标准适用范围由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扩展至各类民用建筑。2、将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
3、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在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行管理六类指标的基础上,增加“施工管理”类评价指标。
4、调整评价方法,对各评价指标评分,并以总得分率确定绿色建筑等级。相应地,将旧版标准中的一般项改为评分项,取消优选项。
5、增设加分项,鼓励绿色建筑技术、管理的创新和提高。
6、明确单体多功能综合性建筑的评价方式与等级确定方法。
7、修改部分评价条文,并为所有评分项和加分项条文分配评价分值。
可见,新版《绿色建筑 评价标准》比2006年的版本“要求更严、内容更广泛”。该标准在修订过程中,总结了近年来我国绿色建筑评价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开展了多项专题研究和 试评,借鉴了有关国外先进标准经验,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意见。修订后的标准评价对象范围得到扩展,评价阶段更加明确,评价方法更加科学合理,评价指标体系 更加完善,整体具有创新性。
2013年初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发改委和住建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到2015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的目标。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实施顺应了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需要,对促进我国绿色建筑发展、推进生态 文明建设将发挥重要作用。
附件(word)下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0378-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