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 至2015年4月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数达98.5万个,其中:医院2.6万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2.1万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5万个,其他机构 0.3万个。与2014年4月底比较,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增加6175个,其中:医院增加134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1534,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增加 3172个。

医院中:公立医院13314个,民营医院13000个。与2014年4月底比较,公立医院减少67个,民营医院增加1416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4 万个,乡镇卫生院3.7 万个,村卫生室64.6万个,诊所(医务室)19.1万个。与2014年4月底比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诊所增加,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减少(见表1)。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489个,卫生监督所(中心)3093个。与2014年4月底比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减少5个,卫生监督所(中心)增加4个。

各地区医疗卫生机构数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