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医院做了检查,到另一家医院却得不到承认,这是目前医疗界普遍存在的现象。记者近日获悉,为了避免重复检查,减轻患者的看病负担,云南省11所三级医院从今年1月起互相确认检查结果。省卫生厅计划,逐步将这项措施推广到全省二级以上医院。除了生化免疫方面的检查外,下一步,还将在各大医院间推行X光片、CT等影像检查结果互相确认制度。
卫生部门 逐步扩大到二级医院
“帮到医院看病的百姓算一笔账,一般情况下,一位就医者的医药费中,医疗服务比例占到55%,同级医院实施对患者的检查结果互认后,可为患者减轻30%左右的费用。”省卫生厅有关人士表示,卫生部在去年要求,逐步实施临床检验结果互相确认制度,减轻重复检查给患者带来的负担。
我省结合实际情况,首先在全省的三级医院中开展,然后逐步扩大到具备条件的二级医院。下一步,我省还将实施影像的检查结果互认,例如X光片、CT、核磁影像等。要想成为互认检查结果的医院成员,必须经过国家和省级临床检查中心的质量评估和相关部门的检测,评估合格的医疗机构,便可以参加临床检查结果互认。
据了解,这11所三级医院是:省第一人民医院、省第二人民医院、昆医附一院、昆医附二院、省肿瘤医院、省中医院、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市延安医院、昆明市中医院、玉溪市人民医院、玉溪市中医院。
在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大厅,记者看到屏幕上打出了医院互认结果的检查项目。
目前,全省11家公立医院除在同级医院开展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外,还对临床检验的三大项目实现结果互认。这三大项目是:临床生化、临床血液、临床免疫。
医院根据情况也需要复查
“从今年1月接到卫生厅的通知后,我们就开始按照规定互认检查结果了。”昆医附一院门诊部主任徐宏慧说,“因为病人的病情是在变化的,有一些结果即便是在附一院做的,超过一定的时间,我们也还需要继续做复查,这并不是说不互认其他医院的检查结果。各家医院都是这样,互认检查结果,但是要根据病情,看需不需要进行复查。”
据介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核定检查:急诊、急救病人,病情变化时(病情缓解或病情加剧),既往临床检验结果报告的时效性对疾病的诊断难以提供参考价值的,特殊情况有必要进一步复查的。
昆医附一院检验科副主任王玉明说,从国家开始提倡检验结果互认开始,医院就开始做前期的准备工作,更换了更加精密的检验设备,提高检查的规范性、可靠性,争取使检验结果与国际接轨,让检查结果不仅在省内通用,在国际上也能通用。
“即使是精确规范的检查结果,也只能反映病人当时的病情状态。”王玉明说,有一些检查,比如像乙肝两对半的检查结果,就比较稳定,短期内不会有变化,便于医院之间互认。而有的检查病情变化快,一旦病情发生了变化,就还需要做检查。免疫类的化验结果时效最长,有效期可达3个月以上,而血液化验检查结果通常是变化最快的,有时甚至可能一天要测几次。是否需要重新化验,主要取决于病情的变化以及临床医生的判断。
医 生 执行起来有一定难度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检查结果互认,在全国的执行医院中,都还存在一些难点。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说,从法律的角度,互认检查结果可能会牵出一些法律问题。比如,患者在一家医院检查有某种病,又拿到别的医院检查没有这种病,而病情的用药是根据检查结果来的,这样就会惹出麻烦,因此执行起来还有一定难度。各家医院之间通常互认的是一些普通和常见病的检查结果,而对一些特殊病的检查结果就比较慎重,通常还是会以本院的检查结果为准。
“是否互认检查结果,判断原则主要看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业内人士介绍,对于不是特别重要的检查项目,尤其是门诊病人,医院对其他医院报告单一般予以认可。但是,对于感染类检查报告,或者需住院手术病人的检查单,出于医疗安全等方面考虑,医院一般会要求重做。
此外,如果因互认检查结果而出现医疗纠纷,是该追究主治医师还是报告单出具单位的责任,目前法律尚无明确规定。业内人士表示,医院之间互认检查结果,还需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障。
患者还没有感觉到太多实惠
对于目前全省11家公立医院互认检验结果一事,患者对此的反响平淡。记者在医院采访的多数患者表示,和以前相比,并没有觉得检查少了,花费小了,还没有感觉到带来了多少实惠。
“当我拿着一家大医院的检查单去另一家大医院看病时,医生还是让我再重新做一次检查,担心我的病情发生变化。”患者李先生说,检查结果互认当然可以节省医疗药用,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受到阻力。
“即使病情允许互认结果,那到底会不会重复检查,决定权还是在医生手里。”市民黄女士认为:应出台相应办法,杜绝没必要的重复检查。
不过,业内人士认为,单个患者可能会没有省钱的直观感受,但“一单通”确实为患者降低了就诊费用。昆明市延安医院检验科医生为记者算了一笔账,仅互认临床生化、临床血液、临床免疫三项临床检验项目,就可以为患者节省2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