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2小时内救援队伍能赶赴灾区开展救援,24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安置……”省政府最近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到2015年,我省将形成科学有效的防震减灾体系。

  到2015年震后2小时能到灾区救援

  根据实施意见确定的工作目标,到2015年,我省将基本形成多学科、多手段的综合观测系统,能够监测全省1.5级以上地震。初步建成覆盖关中和陕南地区地震烈度速报网,做到20分钟内完成地震烈度速报。

  在不断提高农村民居抗震能力的同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抗震救援队伍体系,保证破坏性地震发生后2小时内,救援队伍能赶赴灾区开展救援,24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安置;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社会公众较好掌握防震减灾基本知识和防震避险技能。

  实施意见要求,地震等有关部门要科学规划,优化全省地震台网布局,继续推进数字地震监测网络建设;要加强我省尤其是关中地区强震孕育、预测预报和成灾机理等基础性、关键性问题研究,完善地震预测预报工作机制,努力做出有减灾实效的地震预报。

  同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的“三网一员”建设,完善群测群防体系。

  将对学校医院进行抗震普查

  实施意见明确要求,严禁在地震断裂带规划新建城市新区、学校、医院和重要基础设施。要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在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发展规划时,充分考虑潜在的地震风险。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尤其要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农民自建房抗震设防的指导管理,村镇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和三层以上(含三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要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扶贫移民、工程移民、新农村建设、灾后恢复重建等农居项目要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教育、卫生等部门要逐步开展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普查、抗震性能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加固改造。

  实施意见同时要求,新建的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要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实施意见规定,全省将组织开展震害防御基础性工作。地震、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等部门要抓紧制定全省地震构造环境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计划,开展城市地震活动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工作,建立全省地震地质构造基础图件数据库。

  实施意见还要求,对处于地震活动断层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地段的建筑,要抓紧组织搬迁、避让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